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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男子重拳連擊,妻子傷重不治身亡!只因這麼點事

丈夫因瑣事毆打妻子

石某某和宮某結婚40多年了, 兩人經常吵架。 石某某說, 有時候妻子把他惹生氣了, 他忍不住就動手揍媳婦。 石某某和宮某經營了一家小超市, 中午石某某午睡, 就由宮某看店。 2015年7月30日14時許, 石某某在午睡時, 有人來買東西把他叫醒了。 見妻子不在, 石某某很生氣, 宮某回來後, 石某某就開始罵她。 石某某說, 妻子當時也罵他了, 並拿蒼蠅拍打他。 石某某把宮某推倒在臥室的床上, 並用拳頭打她的頭、後背, 用手掌扇她的臉, 石某某說, 他打了妻子最多十下。 過程中, 宮某也用拳頭打他的頭、身體,

用腳蹬他, 還咬了他胳膊一口。

妻子傷重不治身亡

兩人廝打了大約一分鐘, 有人來買東西, 兩人就停手了, 石某某去賣東西, 宮某去了南臥室。 幾個小時後, 宮某開始嘔吐, 過了一會兒, 她給兒子小石打電話, 說要上醫院。 當日19時許, 小石將母親送到醫院。 由於傷勢嚴重, 宮某被轉到了重症監護室, 8月4日7時20分左右, 宮某去世。 2015年8月4日, 石某某在家中被民警抓獲歸案。 經鑒定, 宮某符合外傷打擊致左額顳枕部硬膜下出血, 右額頂枕顳部硬膜下出血, 雙顳部腦挫傷等, 繼發全腦水腫、神經細胞廣泛壞死, 枕骨大孔疝、小腦壞死、腦幹廣泛出血壞死, 雙肺創傷性濕肺伴肺內感染等, 終致腦、肺等多臟器功能衰竭死亡。 石某某的兒子小石也證實,

自己的父母經常打架, 40年來沒停過。 宮某的妹妹表示, 姐姐嫁給石某某後經常被家暴。 被判十二年有期徒刑

大連市人民檢察院以石某某犯故意傷害罪依法提起公訴。 公訴機關認為, 石某某用拳頭故意毆打他人身體, 致一人死亡, 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石某某對起訴書指控的罪名沒有異議, 但辯解自己只打了宮某不超過十下。 其指定辯護人認為, 被害人先動手打被告人, 對本案的發生具有一定過錯;石某某在被害人被送往醫院時, 支付了醫藥費, 在得知被害人死亡後, 仍待在住所沒有逃離, 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其行為構成自首;另外, 本案是由家庭瑣事引起, 石某某的主觀惡性較小;被害人親屬對石某某的行為表示諒解,

請求對石某某從輕處罰。 法院判石某某犯故意傷害罪, 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二年。

半島晨報、海力網記者佟亮

在很長一段時間內, 家庭暴力在社會中更多只被視為家庭內部的問題, 被道德化看待, 這在一定程度上延緩了法律對於家庭暴力進行干預的進程。 在看待家庭暴力的問題上, 我們迫切需要從觀念上予以重新審視。 家暴絕不是家醜, 而是犯罪! 遭遇家庭暴力的受害人, 應該及時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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