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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書式耍賴”者被刑拘,坐牢了就不用賠錢?

今天, 受害者家屬@認真的趙先森 趙勇表示, 經與警方核實, 因黃淑芬涉嫌交通肇事罪, 唐山警方於12月9日對黃採取刑事拘留措施, 今日經唐山市豐潤區人民檢察院批准, 執行逮捕。

2015年10月6日, 趙勇的父親趙香斌在騎行途中遭遇車禍。 肇事司機黃淑芬向趙勇坦言“就是躲著你, 你愛把我怎麼著怎麼著”。

趙勇說, 後來通過網友幫助查證得知, 事發兩個月內, 她女兒名下多了一套房一輛車。 第三個月, 去了泰國, 應該是旅遊過新年去了。

2017年6月, 唐山豐潤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被告黃淑芬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趙香斌承擔次要責任。

另一方面, 黃淑芬需賠償趙香斌各項損失約93.6萬元, 除去保險公司的理賠和兩年來支取的2.6萬元, 需賠償餘下的86萬元。

距離事發773天, 距離法院判決下達4個多月後, 受害者家屬趙勇將數段黃淑芬“教科書式耍賴”的音訊及視頻公佈到網路上, 由此引發軒然大波。

車禍發生的時候, 趙勇剛剛研究生畢業。 在陪同父親治療的兩年多裡, 他通過賣畫, 輕鬆籌等方式籌集了20多萬醫療費, 後來又將自己的房子賣了。

而在相關視頻中, 耍賴的黃淑芬曾囂張地說, 反正我判幾年, 錢就不用還了。

輿論發酵後, 11月26日, “老賴司機黃淑芬”除了被司法拘留15天外, 還被加入了失信名單。 女兒劉明月也在11月28日下午, 她接到了房產查封的通知。

劉明月在視頻中回復稱:房子早就買了, 還在還貸, 車子被扣, 上下班需要只能再買一輛。 被問起為什麼不賣房還債時, 其女說這是從小的一個夢想。

12月1日, 趙勇的父親搶救無效離開人世。 為了追責, 趙勇簽字同意解剖。

12月8日, 接受屍檢委託的唐山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出具法醫病理鑒定書, 鑒定意見顯示:“死者趙香斌系因交通傷致特重型顱腦損傷後長期處於植物生存狀態倂發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

12月13日劉明月向法院提交執行異議申請書, 請求解除房產查封, 說她名下的金岸某堡房產是個人財產, 還認為執行裁定沒有開庭質證程式違法。

對於這一處房產, 趙勇方認為, 黃淑芬和劉明月選擇的還貸期限為五年, 每月工資在還貸後所剩無幾,

是為了逃避債務而採取的轉移財產行為。 對於黃淑芬在判決生效後仍然還貸的行為屬於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 應予以移送。

700多天裡老賴“黃淑芬”一直在逃避, 抵賴。 這位黃女士實際上是平安保險公司唐山分公司三處七課課長, 據知情人士透露, 其月消費在兩三萬元。

在本案中, 黃淑芬母女的行為不斷刷新下限。 被刑拘後的黃淑芬若被追究刑事責任後是否真的能如她所想免去債務呢?實際上並不是。 賠償義務人被依法追究刑責, 與其應該承擔的民事責任並不衝突, 也就是說, 即便可能會坐牢或者已經坐牢, 該賠償的依然不能免除。

我在現場(xhswzxc)綜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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