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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判決首例外籍人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

來源 | 青浦檢察

12月19日, 由上海市青浦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洪某(外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一審開庭, 法院當庭宣判, 被告人洪某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判處拘役5個月, 並處罰金4萬元。 該案是上海判決的首例外籍人士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

洪某(HONG KI ), 外籍人, 2004年起在上海市青浦區設立明信時裝(上海)有限公司, 擔任法定代表人和實際經營人, 主營女裝生產銷售。 自2016年6月份始, 公司訂單開始大幅減少, 公司開始虧損。 2017年春節期間, 洪某離開中國回國。 2月7日, 該公司職工反映, 老闆洪某失聯, 涉嫌拖欠158名員工工資約60萬元。

8月, 洪某在遼寧省被公安機關抓獲, 青浦區人民檢察院於9月6日對其批准逮捕。

12月19日, 該案開庭審理。 庭審中, 被告人供述, 自2016年下半年起, 因訂單大幅減少, 導致資金鏈斷裂, 其回國不是“逃匿”, 是尋找訂單, 以圖東山再起。 8月到遼寧省, 也是為尋找訂單而來, 不想被抓獲。

針對該辯解, 青浦區檢察院檢察官張昌明指出, 洪某在明知欠薪的情況下, 長達7個月沒有回到中國, 且切斷與上海的通訊聯繫, 屬於以逃匿的方法達到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的目的, 達到法律規定的拒不支付10人以上勞動者報酬且數額累計10萬元以上的標準, 屬於“數額較大”, 已經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檢察官表示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

外國人在中國領域內犯罪的, 適用我國刑法。 外籍人士在中國做生意, 要嚴格遵守中國法律合法經營, 觸犯法律的, 必定要受到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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