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上午, 丹陽市人民法院召開執行工作情況新聞發佈會, 向社會公開發佈《丹陽法院執行工作典型案例》並介紹市人民法院今年來執行工作情況。
2017年丹陽市人民法院執行基本工作情況
截止到2017年12月15日, 共受理各類執行案件10818件(含舊存3460件, 恢復執行1051件), 結案7076件, 實際執結2712件, 實際執結率38.33%, 實際執行到位標的額149002.69萬元。 去年11月, 最高法院發佈了6起依法審理拒執刑事案件典型案例, 我院審理的“蔣紅慶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公訴案”作為江蘇法院系統唯一案例入選。 今年中國教育電視臺《法治天下》欄目來丹陽法院對該案的審執過程進行了拍攝製作。
典型案例:關聯案件查詢執行徐某某欠款案
【基本案情及執行過程】
被執行人:徐某某
案由:涉及三起案件, 案由分別是加工合同糾紛、買賣合同糾紛、建築設備租賃合同。
徐某某系三起案件的被執行人, 被執行總標的共計30余萬元。 因沒有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還款義務, 三個權利人均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式後, 市人民法院依法向被執行人徐某某發出執行通知書、申報財產令等材料, 要求其按生效法律文書履行義務, 但徐某某未按生效法律文書履行義務, 並與法院玩起了“躲貓貓”。 2017年11月9日, 根據申請執行人提供的線索, 市人民法院依法拘傳徐某某, 並決定對其司法拘留十五日,
但在被拘留了幾天後, 徐某某就扛不住了, 打電話讓家人來履行完畢被司法拘留案件的還款義務後, 以為這下可以回家了, 但執行幹警通過關聯案件查詢, 發現徐某某在本院還有兩件被執行案件沒有履行義務, 遂將徐某某移交給了另一個案件的執行團隊, 此時徐某某及其家人發現形勢不對, 急忙回家籌集資金。
只用了五天的時間, 徐某某將三個被執行案件全部履行完畢。 基於被執行人履行情況及悔過表現, 市人民法院提前解除了對徐某某的司法拘留措施。
【典型意義】
有些案件的被執行人有數個被執行案件在身,
更多案例與發佈會詳情見丹陽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