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男友在一起四年, 分開快半年。 才分開時有太多不舍, 放不下。 有過歇斯底里的挽回和不斷放棄振作。 走了不少彎路, 最後徹底絕望。 絕望以後正好有個男孩追我, 相處一段時間男孩對我挺好, 所以抱著結婚的想法在大年30那天答應了他的追求和他一起跨年。 他對我很好, 用情很深。
在我和他交往一段時間後, 前男友在我生日那天晚上卻對我說還愛我, 要接我回成都。 那一刻我真的好想回到他的身邊, 他問我要不要跟他走, 我想都不想的就說要跟他走。 當時的自己是哪樣的衝動。 一覺醒來發現一切都是那麼不現實。 我如果跟他走家人怎麼辦, 才在一起的他怎麼辦?回到他身邊我們的將來怎麼辦?靠什麼生活?結婚是唯一的辦法, 可是我們現在的情況卻什麼都做不到。 我猶豫不決, 我害怕再一次的失敗。
小編認為:如果你和你前男友都彼此相愛, 又怎麼會走到今天, 因為吵吵架就分手了, 如果愛對方都會包容的, 你現男友還是挺在乎你的, 如果是我的女朋友還和前男友藕斷絲連, 我早和她分了, 感情要一心一意的, 你現在明顯被你前男友給動搖了, 我以前也有個談了四年的男朋友,
後來我找了我現在的老公, 他對我很好, 他不喜歡我前男友, 我就刪了, 之後他又一而再加我, 被我拒絕了, 我覺得你前男友既然知道了你有男朋友了就不應該在來打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