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房住不炒”, 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常州市政府出臺《關於加強全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意見》
近兩年來, 常州市積極貫徹落實中央房地產調控各項精神, 房地產去庫存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房地產市場總體保持了平穩健康的良好發展態勢。 今年3月份以來, 常州房地產市場表現活躍, 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市場交易量大幅上升, 市場也出現了個別投機炒房的交易現象, 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
為了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房地產工作的決策部署, 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 不是用來炒的”這一定位,
《意見》共九條, 主要包括四個方面的具體內容:
一是加大供應, 穩定市場預期。 根據國家住建部和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強近期住房及用地供應管理和調控有關工作的通知》相關要求, 商品住房庫存消化週期在6個月以下的, 不僅要顯著增加供地, 還要加快供地節奏。 根據這一精神, 《意見》提出, 2017年市區土地投放將在原計劃的基礎上再增加1000畝開發用地的投放;對未開工和分期開發的存量土地專案要督促企業儘快開工建設提供增量房源;同時,
二是打擊炒房, 遏制市場投機。 《意見》提出, 住房公積金第二次貸款首付比例將提高至50%;新購買商品住房取得產權證後滿2年方可上市交易;新建商品住房合同備案註銷後須公示15天, 公示期間不得重新備案, 公示期滿後1年內重新備案的價格不得高於上次備案價格;全面實施二手住房交易計稅價格評估制度。 這些措施將大大提高炒房的資金成本和時間成本, 對投機炒房行為形成有效遏制。
三是嚴格監管, 規範市場秩序。 《意見》提出, 全面實施二手住房交易計稅價格評估制度;嚴格實施新建商品住房價格備案制度, 價格備案調整週期不得低於2個月;加強聯合執法, 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及仲介機構違規違法行為依法從嚴從重處理。 這些措施將有力打擊當前市場上存在的“陰陽合同”、隨意漲價、捂盤惜售等違規違法行為, 進一步規範市場秩序。 去年以來, 我市持續加大房地產開發行為和仲介行為專項治理整頓力度, 已對35家開發企業和15家仲介企業發出整改通知書, 對8家開發企業和5家仲介企業負責人進行了約談, 對市場違規行為保持了高壓態勢。
四是充分保障, 完善市場機制。 《意見》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