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 即將進入農村換屆選舉村幹部的時刻, 農民們可能都清楚, 每次選舉村幹部都會出現拉票、買票的行為, 村裡的一些人想要競爭村幹部, 然後他們就去村民家拉選票, 給村民們送點煙、送點酒讓村民投票的時候投上他們的名字。 其實, 這種方式已經嚴重違反了我國相關法律法規, 也就是說這種不正當、不公正的競爭行為是嚴重違法的。
針對此類現象,
從2018年起我國開始實施農村選舉幹部的最新規定。
其中,
農村裡的這幾類人是絕對禁止參選村幹部的,
也就是說農村的一些不為民辦事、胡亂作為的村幹部將會被永遠清除到村委班子之外,
下面讓我們一起來看一下,
究竟是那些人不能參選村幹部。
一、依靠不正當手段競選村幹部的。 這類人就是指的非法拉票的, 上面也說到了, 有些村民為達到目的, 就會向村裡的村民送煙酒, 有的甚至還會有金錢交易, 你選我一票我給你多少多少錢, 這種拉票行為絕對是有失公正的。 其實, 你只要在村裡一心為民辦事, 讓老百姓過的舒坦, 這種好官村民們肯定都會擁護, 這種拉選票的人如果當選上村幹部, 也未必是一個為民謀福的好官, 這種拉票行為一經發現將永久取消你的競選資格。
二、村痞、村霸。 相信大部分農村都會存在村痞惡霸, 這些在村裡無惡不作, 村民們見了他們像見了瘟神一般, 有些村民被欺負了也是敢怒不敢言, 有些地方在選舉的時候這類人仗著在村裡沒人敢惹他們,
村幹部的職責就是為民謀福、謀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