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分手後, 一般由兩種處理方式:一是刪除所有的聯繫方式, 扔掉TA送的禮物, 燒掉和他的合照, 離開有他的城市, 甚至老死不相往來;二是保留所有的聯繫方式, 和前任繼續做朋友。 這兩種方式要具體分析, 才能斷定這種做法是否妥當。
對於前任, 分手後老死不相往來做起來很難, 畢竟對於自己愛過的人, 很少有人能說放下就放下。 所以很多人選擇了做朋友。 對於女生來說, 如果分手是對方提出來的, 但是做朋友也是對方提出來, 小編認為可以做普通朋友, 但是切記不要見, 不要賤。 對方提出分手,
看得出, 蓮對這份感情還是很捨不得, 放不下。 經常說, 很後悔刪除了和前任的合照, 也經常說:好想把前任變成現任算了。
我問蓮:那他現在單身嗎?
蓮:單身
我:那你不是還有機會嗎?既然他也經常找你, 你也放不下他, 那你們幹嘛不複合呢?
蓮:唉……回不去了……
愛情白癡如我, 想不明白這究竟是一種什麼關係愛斷不斷的。
後來我還瞭解到, 前任每次喝醉了給她打電話,
張小嫻說,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因為傷害過,
但也不能做敵人因為相愛過。
如果自己能放下, 不再聯繫當然是最好的。
但如果自己放不下, 對他(她)還有殘念, 你要會克己, 強迫自己不再聯絡;
待雙方冷卻後, 你情我願做回朋友, 但是切記不要見, 不要賤。
若對方說:沒辦法成為朋友, 你要瀟灑果斷拉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