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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首批33項省管事項將下放至成都、瀘州自貿試驗區

12月21日, 記者從四川自貿辦獲悉, 省政府將向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下放或委託實施首批33項省級管理事項, 以釋放自貿試驗區在自主決策、制度創新、探索實踐等方面的空間和活力。

下放或委託實施的首批33項省級管理事項, 涉及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教育廳、住建廳、商務廳、省工商局、交通運輸廳、農業廳、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等10個部門, 涵蓋專案投資、商事登記、藥品管理、交通運輸、教育、新聞出版廣電等領域。

此前, 四川自貿辦向三大片區收集了需求清單。 在此基礎上, 我省學習借鑒其他自貿試驗區省級管理事項下放經驗, 並確定以“沿海沿邊沿江協同開放”為突破口, 按照“依法放權、按需放權、應放盡放”的原則, 最終確定了首批下放或委託實施的33項省級管理事項。

“我們不追求下放的數量, 重在‘放得下、接得住, 用得好’。

”四川自貿辦協調處負責人表示, 在做評估時, 片區是否有承接能力是重要考慮因素, 以確保許可權下放後可馬上實施, 改革立竿見影;改革如何惠及更多企業和群眾, 也是重要考量。

這33項省級管理事項, 31項直接下放至四川自貿試驗區成都管委會、川南臨港片區管委會實施, 省級部門真放手, 不截留;2項由兩個管委會與省級相關部門簽訂行政委託書後委託實施。 同時, 根據成都、瀘州的實際情況, 在下放事項中體現了差異化, 比如, 下放到四川自貿試驗區川南臨港片區管委會的省級管理事項, 不少涉及港口建設、貨船運輸企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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