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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後,劉鑫首次發長文揭露“案情真相”,江母:我跟你還沒完!

圖源:鳳凰新聞

江歌案宣判塵埃落定

陳世峰獲刑20年

劉鑫突然出來發長文

“揭露案情真相”

江母宣稱要與劉鑫對簿公堂

當地時間2017年12月20日下午3點30分,

東京地方裁判所813號法庭, 裁判長宣佈了江歌案的判決結果——判處被告陳世峰有期徒刑20年。

這與之前檢方求刑的結果相同。

12月18日, 庭審第六日, 江秋蓮代理律師主張判處陳世峰死刑。 陳世峰律師對檢方詳細地進行反駁。 江秋蓮聽完後, 對法庭說, “法官先生, 我請求您, 當庭把陳世峰無罪釋放。 ”審判長隨後制止她再次發言。

圖源:澎湃

昨天的江秋蓮比之前任何一次庭審都顯得要更平靜。 退場時, 她朝法庭鞠了一躬。

但20年刑期遠非這位母親想要的結局。 在隨後的記者會上她表示, 今天的判決, “我不接受。 ”

在發佈會上, 江歌媽媽的聲音很低, 眼淚止不住地往下流。

我對日本的法律很失望、很絕望。 法律到底在保護誰?我不能理解。

求刑前, 她就已經跟檢方提出, 她不會接受不判處陳世峰死刑的決定。 求刑結束後, 她在法庭放聲大哭, 大喊“法律不會還我公道”。 隨後, 她向檢察官提起了求刑不滿的抗議。 但檢察官告訴她, 在日本, 被害者家屬沒有權利提起上訴。

圖源:澎湃

從女兒遭遇不幸的那一刻開始, 江秋蓮就死了, 殘活的只有江歌的母親。

12月11日庭審開始至今, 這位母親都盡可能地在公眾面前維持體面, 保持最大限度的克制。 但在昨天的發佈會上, 她又變回了那個最早出現在公眾視野裡的江秋蓮:只靜靜地坐在那裡,

所有人卻都能感受到她的絕望、無助, 和難以掩飾的巨大傷悲。

媒體的閃光燈熱熱鬧鬧地聚集在她的臉上, 但她全程都很茫然。 她的手不停地從眼角滑上來, 又落下去。

圖源:財新網

支撐著江秋蓮一路走來的全部動力就是江歌, 也只有江歌。


在員警沒有告訴她詳細案情經過的時候, 她就把江歌手機裡和劉鑫的對話列印成小冊子, 推敲案情的可能性;她從江歌在日本的公寓, 到陳世峰的住處之間來回跑了不知多少趟, 去測算兩地之間的距離、乘車以及走路所需的時間, 甚至包括走路速度會對時間有什麼影響。

11月4日,在日本爭取民眾的請願簽名時,她帶著一萬份日語請願傳單,還有簽名需要的各種材料。除此之外,她還特意帶了一箱子的即墨特產酒,從機場拎到住處,再拎到幫助她的人家裡。除此之外,還有孜然粉、辣椒面、花生,滿滿的兩大箱子,她想要送給幫助她的人。

江歌媽媽收集了451萬份支持判陳世峰死刑的簽名

但如今,江秋蓮的努力都“白費”了。

我還想向這451萬多人道歉……你們幫助我尋求陳世峰的死刑,可是最終也沒有如願。這451多萬人幫我做了簽名,我讓你們失望了,對不起!

在記者會上,她站起來,深深地鞠了一躬。

與其說是表達道歉,不如說是失望,徹頭徹尾的失望。曾經有網友告訴她,日本2007年的一次殺人案件中,兇手也是殺了一個人。但因為死者母親徵求到了33萬份簽名,使得其中一個罪犯被判處了死刑。

這讓絕望中的江秋蓮看到了希望。

然而拼盡全力,徵求到451萬簽名,最後卻未能如願。

我雖然不能接受,但我還是必須得遵守日本的法律……

一直以來江歌媽媽所表現出來的克制和得體,都讓我覺得更加心疼。她在網路上被人謾駡,聽到了許多負面的聲音,看到了鍵盤俠們所發表的各種污蔑江歌的言論,便忍不住對罵了回去,“我不是聖人,我為什麼不能罵人?為什麼不能罵回去呢?”,但在昨天的記者會上,她也還是道了歉,態度堅定。

首先我為我這幾天情緒失控、在網上有不好的語言,向所有的網友道歉。每一個人的思想、看法,都有所差別,我可以理解。但是我不能理解的是在網上污蔑我、惡意攻擊我的那些人。我非常不能理解。

還有網友評論江歌媽媽是“戲精”。論戲精,還有人比得過在庭上各執一詞、上演了一場羅生門大戲的陳世峰和劉鑫?

在庭審第5天,陳世峰曾說,不知道自己怎麼去賠一條命。如果可以的話,他想盡他所有去謝罪。江秋蓮當即嘶聲力竭地喊出來:“還我女兒!用你的命來賠!”

那句“還我女兒”的聲音帶著哭腔,重複了好多遍,越來越低,直至輕不可聞。幾分鐘後,她暈了過去。

圖源:搜狐

對於陳世峰的家人自始至終沒有出庭的事實,陳世峰辯護律師的解釋是,陳世峰家人想到,因為江歌媽媽再也見不到女兒,他們覺得自己見兒子也很“厚臉皮”,所以沒來見。

那江媽媽是不是還要感謝你們的“自知之明”?

江秋蓮曾在法庭陳述中明確拒絕了陳世峰的道歉:“陳世峰極為殘忍,在江歌的頸部刺了那麼多次,並且在作案後,還在隱藏證據。如今證據確鑿,他仍不知悔改,還在狡辯,還在表演。”

圖源:澎湃

在昨天的記者發佈會上,江秋蓮也表示:“413天了...我沒有收到陳世峰個人和全家、沒有收到劉鑫個人和全家一句真誠的道歉。”

大家都有提到陳世峰的父親提交給法院的信,我本來把這封信帶來了準備念給大家聽,但律師說從檢方拿到的東西是不能公開的,我很憋屈。

大家看不到陳世峰坐在被告席上回答問題時一直面帶微笑。甚至陳世峰律師問他問題時,他笑的很開心,但今天在法庭上,當法官說確定刀是陳世峰的的時候,陳世峰忽然暈倒在法庭上,陳世峰的眼淚、滿頭汗水,我不知道你們看沒看到,他之前的微笑和滿頭大汗,我的理解是,真的是自己的利益受到威脅才會恐慌。

所以,我還是認為,陳世峰只有判了死刑才能真正明白生命的珍貴,只有讓他生命受到威脅才會真正的認罪。

為什麼要在這個時候改名呢?

這封長文的內容,你可以回復關鍵字“劉鑫”來調取

但是很快網友們就發現這封“澄清文”疑點重重,和她之前的言論有很多出入。

從劉鑫過去的表現,以及爛到爆炸的公關來看,一直以來在逃避責任的劉鑫,是寫不出條例清晰、文筆老練的公關文的。

在這裡,我想對三叔說:對不起,我沒有守口如瓶!也對日本檢方道歉:對不起!我沒有完全遵守你們的叮囑!!

“證人劉鑫”的說辭,恐怕難以服眾……

選擇不原諒不是因為你作為閨蜜,把殺人犯帶進江歌的生活;

選擇不原諒更不是因為你作為女生,在危險發生時躲在門後;

見義勇為、替人扛刀,真的不是誰都做得到的!

大概3號淩晨20分左右,員警來到現場以後,我稍微感到安心,依然精神恍惚。我去開門,一開門,門把手一轉就開了,還沒推開多大,幾釐米吧,員警就喝止,說:裡面的人不要出來。我只好又縮了回去。

外面員警開始隔門問話,問我的個人資訊。當時精神恍惚。站不住,坐在玄關的地上。

當人們還沉浸在陳世峰的判決結果時,“證人劉鑫”又沖出人群,成功吸引了大家的目光。

為什麼直到宣判的時候才寫出這些“事件細節”?

就像江歌媽媽在發佈會上說的:

案發時候的一些情節,你都說不記得、不清楚,都靠猜測。為什麼唯獨員警錄音當中的那句話,‘把門鎖了,你不要罵了’,你記得清清楚楚。在如此慌亂的情況下,你(為何)唯獨對這句話記得這麼清楚?

劉鑫什麼都不記得了,只記得自己沒有鎖門。

進來4,5位巡警(跟警察局警官制服不一樣)。

一位看上去最年輕的巡警蹲在我面前:“你姐姐受傷了,現在已經送去醫院了,有醫生在,你不要著急,交給醫生,請相信醫生。”

走廊裡站滿了巡警。來到樓下以後,直接被帶進一輛白色轎車,巡警在旁邊,大家都不說話。

後來又被帶進一輛黑色的車,開始再次詢問。

看過整個庭審過程的讀者都會發現,劉鑫出庭作證的時候,幾乎對很多案發細節的回答都是“不知道”,“不記得了”。一切證據均是向自己有利的方向扯。

但是案發半小時後她似乎變了一個人,怎麼什麼都記得清清楚楚?包括進了什麼顏色的車和與員警法醫的對話?

只能說“證人劉鑫”的這個證人,當得有點失敗。

我知道三叔媽媽還在日本,我也相對自由,曾經發微信約三叔媽媽見面,阿姨因忙碌而拒絕。

這個事也使得我很著急,就不再回復三叔媽媽的詢問。

“證人劉鑫”的潛臺詞:我很想說,但是我不說,是因為員警不讓(甩鍋給員警)。

陳世峰撒謊就是因為你們這些無知民眾非要逼我說出“真相”,我聽你們的話說了,你們看看,被他利用了吧,所以編出為了脫罪的無數謊話。(甩鍋給江媽媽,陳世峰得不到你想要的判決,是因為你傻,知道什麼都往網上發)

你說的這些其實都無關痛癢,同時希望“證人劉鑫”的公關團隊在發洗白文之前能好好地學習一下日本的法律程式。

你對媒體、江歌媽媽說的所有話早就被放在卷宗內,日本刑事審判充分保證了被告人的權益,在庭審之前,被告辯方律師一定會瞭解到本案相關的證據與資訊。

局面的採訪,真的是整個過程最大的失誤!

我全家的資訊都被曝光,而且受盡了唾駡。

我媽媽沒文化,最後急了說了一句:是她命短。

甩鍋給自己媽媽的“沒文化”,沒文化的人不見得“沒道德”。

第一次見到世紀大甩鍋。真是幼稚至極。

王志安他說:想要化解我和三叔媽媽之間的誤解,願意為我們的見面而做一些努力。他保證說見面有助於消除仇恨。

他看起來很誠懇。

我聽後很心動。

我們便把希望寄託在局面身上。在去的路上,王志安告訴我:你見了阿姨之後,一定要跟她說對不起,要道歉!

我還真信了!

當時就想:為了三叔能夠安息,我做什麼都可以!我進了門之後就道歉!

真相終於來了,所以說劉鑫向江歌媽媽在《局面》裡面的道歉,只是主持人王志安引導你的,劉鑫自己根本沒有道歉的意思?

之前由於相信參加《局面》這個採訪能夠讓家人受到的唾棄減少,沒想到被你王志安忽悠了,節目之後反而變本加厲,讓大家看到你醜惡的嘴臉。

憑良心說,王志安是站在中立的角度上做的採訪,當社會各界全在唾棄劉鑫時,他並沒有表示出任何主觀情緒。這樣的王志安為你扛了多少罵,你卻因為沒有洗白家人而說:

“參加局面是最大的失誤”。

哦。

現在我該做的做了。

檢察官也很無奈。但是我們盡力了。

如果再有侵害我家人的行動、必將依法維護自己的權利!!

指責江歌媽媽,指責陳世峰,指責《局面》,指責王志安,指責日本法律,指責全中國不和你站在一邊的網友。

忍氣看到文章最後“如果再有侵害我家人的行動、必將依法維護自己的權利!”

這是警告我們:你們再敢說什麼,就別怪我不客氣了。

很多網友看完她這篇文章十分氣憤,準備點開評論區也當一次鍵盤俠。

但是:“由於用戶設置,你無法回復評論”

哦。如今劉鑫這篇“澄清文”下面就區區十幾條留言能夠被顯示出來。

陳世峰被判了20年,而江媽媽則被判了一場無期徒刑。

即使陳世峰真的在牢房中待滿了20年,那時他也才46歲,人生依然充滿可能性。

雖然劉鑫現在同樣被公眾唾棄,但別忘了,人是太容易遺忘的動物。再熱的事件也勢必有冷卻的一天,等現在的孩子長大了,可能壓根不知道劉鑫是誰,和她做過什麼。

只要這兩個人想,他們的人生完全可以重來。

於是,在整場悲劇中,從頭到尾被徹底毀掉的,只有江歌和江媽媽。

小編每次看關於江媽媽的採訪都會不自覺紅了眼眶,心裡揪著疼。一個局外人尚且如此,江媽媽究竟會有多痛,我想都不敢想。

換作任何一個人,都不一定承受得住。

而偉大的江媽媽,當然沒有選擇放棄。全世界都能辜負江歌,但她不能。

陳世峰是殺害我江歌的直接兇手,你在我江歌被害案的事實當中你在扮演什麼角色!回國之後,我會和你對付公堂。——江哥媽媽在新聞發佈會上對劉鑫喊話

雖然我們無法替江媽媽承擔痛苦,但我們依然可以做點什麼,讓她感受到正義的力量和人性的善良。我們要讓她知道,在這個不公平的世界,仍然有一群人選擇堅定地站在她身旁。

而對於劉鑫,小編只想說:天乾物燥,小心火燭,人生漫長,我勸你好生走路。

本文事實性報導參考鳳凰網、網易東京、每日人物(ID: meirirenwu)、澎湃新聞(ID: thepapernews)、三聯生活週刊(ID: lifeweek)

11月4日,在日本爭取民眾的請願簽名時,她帶著一萬份日語請願傳單,還有簽名需要的各種材料。除此之外,她還特意帶了一箱子的即墨特產酒,從機場拎到住處,再拎到幫助她的人家裡。除此之外,還有孜然粉、辣椒面、花生,滿滿的兩大箱子,她想要送給幫助她的人。

江歌媽媽收集了451萬份支持判陳世峰死刑的簽名

但如今,江秋蓮的努力都“白費”了。

我還想向這451萬多人道歉……你們幫助我尋求陳世峰的死刑,可是最終也沒有如願。這451多萬人幫我做了簽名,我讓你們失望了,對不起!

在記者會上,她站起來,深深地鞠了一躬。

與其說是表達道歉,不如說是失望,徹頭徹尾的失望。曾經有網友告訴她,日本2007年的一次殺人案件中,兇手也是殺了一個人。但因為死者母親徵求到了33萬份簽名,使得其中一個罪犯被判處了死刑。

這讓絕望中的江秋蓮看到了希望。

然而拼盡全力,徵求到451萬簽名,最後卻未能如願。

我雖然不能接受,但我還是必須得遵守日本的法律……

一直以來江歌媽媽所表現出來的克制和得體,都讓我覺得更加心疼。她在網路上被人謾駡,聽到了許多負面的聲音,看到了鍵盤俠們所發表的各種污蔑江歌的言論,便忍不住對罵了回去,“我不是聖人,我為什麼不能罵人?為什麼不能罵回去呢?”,但在昨天的記者會上,她也還是道了歉,態度堅定。

首先我為我這幾天情緒失控、在網上有不好的語言,向所有的網友道歉。每一個人的思想、看法,都有所差別,我可以理解。但是我不能理解的是在網上污蔑我、惡意攻擊我的那些人。我非常不能理解。

還有網友評論江歌媽媽是“戲精”。論戲精,還有人比得過在庭上各執一詞、上演了一場羅生門大戲的陳世峰和劉鑫?

在庭審第5天,陳世峰曾說,不知道自己怎麼去賠一條命。如果可以的話,他想盡他所有去謝罪。江秋蓮當即嘶聲力竭地喊出來:“還我女兒!用你的命來賠!”

那句“還我女兒”的聲音帶著哭腔,重複了好多遍,越來越低,直至輕不可聞。幾分鐘後,她暈了過去。

圖源:搜狐

對於陳世峰的家人自始至終沒有出庭的事實,陳世峰辯護律師的解釋是,陳世峰家人想到,因為江歌媽媽再也見不到女兒,他們覺得自己見兒子也很“厚臉皮”,所以沒來見。

那江媽媽是不是還要感謝你們的“自知之明”?

江秋蓮曾在法庭陳述中明確拒絕了陳世峰的道歉:“陳世峰極為殘忍,在江歌的頸部刺了那麼多次,並且在作案後,還在隱藏證據。如今證據確鑿,他仍不知悔改,還在狡辯,還在表演。”

圖源:澎湃

在昨天的記者發佈會上,江秋蓮也表示:“413天了...我沒有收到陳世峰個人和全家、沒有收到劉鑫個人和全家一句真誠的道歉。”

大家都有提到陳世峰的父親提交給法院的信,我本來把這封信帶來了準備念給大家聽,但律師說從檢方拿到的東西是不能公開的,我很憋屈。

大家看不到陳世峰坐在被告席上回答問題時一直面帶微笑。甚至陳世峰律師問他問題時,他笑的很開心,但今天在法庭上,當法官說確定刀是陳世峰的的時候,陳世峰忽然暈倒在法庭上,陳世峰的眼淚、滿頭汗水,我不知道你們看沒看到,他之前的微笑和滿頭大汗,我的理解是,真的是自己的利益受到威脅才會恐慌。

所以,我還是認為,陳世峰只有判了死刑才能真正明白生命的珍貴,只有讓他生命受到威脅才會真正的認罪。

為什麼要在這個時候改名呢?

這封長文的內容,你可以回復關鍵字“劉鑫”來調取

但是很快網友們就發現這封“澄清文”疑點重重,和她之前的言論有很多出入。

從劉鑫過去的表現,以及爛到爆炸的公關來看,一直以來在逃避責任的劉鑫,是寫不出條例清晰、文筆老練的公關文的。

在這裡,我想對三叔說:對不起,我沒有守口如瓶!也對日本檢方道歉:對不起!我沒有完全遵守你們的叮囑!!

“證人劉鑫”的說辭,恐怕難以服眾……

選擇不原諒不是因為你作為閨蜜,把殺人犯帶進江歌的生活;

選擇不原諒更不是因為你作為女生,在危險發生時躲在門後;

見義勇為、替人扛刀,真的不是誰都做得到的!

大概3號淩晨20分左右,員警來到現場以後,我稍微感到安心,依然精神恍惚。我去開門,一開門,門把手一轉就開了,還沒推開多大,幾釐米吧,員警就喝止,說:裡面的人不要出來。我只好又縮了回去。

外面員警開始隔門問話,問我的個人資訊。當時精神恍惚。站不住,坐在玄關的地上。

當人們還沉浸在陳世峰的判決結果時,“證人劉鑫”又沖出人群,成功吸引了大家的目光。

為什麼直到宣判的時候才寫出這些“事件細節”?

就像江歌媽媽在發佈會上說的:

案發時候的一些情節,你都說不記得、不清楚,都靠猜測。為什麼唯獨員警錄音當中的那句話,‘把門鎖了,你不要罵了’,你記得清清楚楚。在如此慌亂的情況下,你(為何)唯獨對這句話記得這麼清楚?

劉鑫什麼都不記得了,只記得自己沒有鎖門。

進來4,5位巡警(跟警察局警官制服不一樣)。

一位看上去最年輕的巡警蹲在我面前:“你姐姐受傷了,現在已經送去醫院了,有醫生在,你不要著急,交給醫生,請相信醫生。”

走廊裡站滿了巡警。來到樓下以後,直接被帶進一輛白色轎車,巡警在旁邊,大家都不說話。

後來又被帶進一輛黑色的車,開始再次詢問。

看過整個庭審過程的讀者都會發現,劉鑫出庭作證的時候,幾乎對很多案發細節的回答都是“不知道”,“不記得了”。一切證據均是向自己有利的方向扯。

但是案發半小時後她似乎變了一個人,怎麼什麼都記得清清楚楚?包括進了什麼顏色的車和與員警法醫的對話?

只能說“證人劉鑫”的這個證人,當得有點失敗。

我知道三叔媽媽還在日本,我也相對自由,曾經發微信約三叔媽媽見面,阿姨因忙碌而拒絕。

這個事也使得我很著急,就不再回復三叔媽媽的詢問。

“證人劉鑫”的潛臺詞:我很想說,但是我不說,是因為員警不讓(甩鍋給員警)。

陳世峰撒謊就是因為你們這些無知民眾非要逼我說出“真相”,我聽你們的話說了,你們看看,被他利用了吧,所以編出為了脫罪的無數謊話。(甩鍋給江媽媽,陳世峰得不到你想要的判決,是因為你傻,知道什麼都往網上發)

你說的這些其實都無關痛癢,同時希望“證人劉鑫”的公關團隊在發洗白文之前能好好地學習一下日本的法律程式。

你對媒體、江歌媽媽說的所有話早就被放在卷宗內,日本刑事審判充分保證了被告人的權益,在庭審之前,被告辯方律師一定會瞭解到本案相關的證據與資訊。

局面的採訪,真的是整個過程最大的失誤!

我全家的資訊都被曝光,而且受盡了唾駡。

我媽媽沒文化,最後急了說了一句:是她命短。

甩鍋給自己媽媽的“沒文化”,沒文化的人不見得“沒道德”。

第一次見到世紀大甩鍋。真是幼稚至極。

王志安他說:想要化解我和三叔媽媽之間的誤解,願意為我們的見面而做一些努力。他保證說見面有助於消除仇恨。

他看起來很誠懇。

我聽後很心動。

我們便把希望寄託在局面身上。在去的路上,王志安告訴我:你見了阿姨之後,一定要跟她說對不起,要道歉!

我還真信了!

當時就想:為了三叔能夠安息,我做什麼都可以!我進了門之後就道歉!

真相終於來了,所以說劉鑫向江歌媽媽在《局面》裡面的道歉,只是主持人王志安引導你的,劉鑫自己根本沒有道歉的意思?

之前由於相信參加《局面》這個採訪能夠讓家人受到的唾棄減少,沒想到被你王志安忽悠了,節目之後反而變本加厲,讓大家看到你醜惡的嘴臉。

憑良心說,王志安是站在中立的角度上做的採訪,當社會各界全在唾棄劉鑫時,他並沒有表示出任何主觀情緒。這樣的王志安為你扛了多少罵,你卻因為沒有洗白家人而說:

“參加局面是最大的失誤”。

哦。

現在我該做的做了。

檢察官也很無奈。但是我們盡力了。

如果再有侵害我家人的行動、必將依法維護自己的權利!!

指責江歌媽媽,指責陳世峰,指責《局面》,指責王志安,指責日本法律,指責全中國不和你站在一邊的網友。

忍氣看到文章最後“如果再有侵害我家人的行動、必將依法維護自己的權利!”

這是警告我們:你們再敢說什麼,就別怪我不客氣了。

很多網友看完她這篇文章十分氣憤,準備點開評論區也當一次鍵盤俠。

但是:“由於用戶設置,你無法回復評論”

哦。如今劉鑫這篇“澄清文”下面就區區十幾條留言能夠被顯示出來。

陳世峰被判了20年,而江媽媽則被判了一場無期徒刑。

即使陳世峰真的在牢房中待滿了20年,那時他也才46歲,人生依然充滿可能性。

雖然劉鑫現在同樣被公眾唾棄,但別忘了,人是太容易遺忘的動物。再熱的事件也勢必有冷卻的一天,等現在的孩子長大了,可能壓根不知道劉鑫是誰,和她做過什麼。

只要這兩個人想,他們的人生完全可以重來。

於是,在整場悲劇中,從頭到尾被徹底毀掉的,只有江歌和江媽媽。

小編每次看關於江媽媽的採訪都會不自覺紅了眼眶,心裡揪著疼。一個局外人尚且如此,江媽媽究竟會有多痛,我想都不敢想。

換作任何一個人,都不一定承受得住。

而偉大的江媽媽,當然沒有選擇放棄。全世界都能辜負江歌,但她不能。

陳世峰是殺害我江歌的直接兇手,你在我江歌被害案的事實當中你在扮演什麼角色!回國之後,我會和你對付公堂。——江哥媽媽在新聞發佈會上對劉鑫喊話

雖然我們無法替江媽媽承擔痛苦,但我們依然可以做點什麼,讓她感受到正義的力量和人性的善良。我們要讓她知道,在這個不公平的世界,仍然有一群人選擇堅定地站在她身旁。

而對於劉鑫,小編只想說:天乾物燥,小心火燭,人生漫長,我勸你好生走路。

本文事實性報導參考鳳凰網、網易東京、每日人物(ID: meirirenwu)、澎湃新聞(ID: thepapernews)、三聯生活週刊(ID: lifewee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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