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楊浦檢察
“丟失身份證這件事看起來並不大, 但是如果遺失的身份證成為他人違法犯罪的‘通行證’, 則可能造成司法資源的浪費。 ”
近日, 楊浦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就辦理了一起這樣的刑事案件。
2016年8月23日晚, 上海市某網吧經理陳某向公安機關報案稱, 其網吧員工楊某拿走了約9000元的營業款後不見了。 2016年8月31日, 公安機關對此案立案偵查。 今年4月, 楊某被警方抓獲。
楊某的父親拿到公安機關拘留通知書時的第一反應是兒子是被冤枉的。 他來到楊浦區檢察院向檢察官解釋:“我和妻子在佛山生活,
今年5月12日, 公安機關以涉嫌盜竊罪提請批准逮捕楊某, 辦案檢察官崔磊向公安機關調取楊某被扣押的手機, 找到之前他曾提過的朋友的電話號碼, 並向其核實楊某身份證丟失的事情。 “今年清明節期間, 我才把補辦好的身份證寄給他。 ”楊某的朋友予以證實。 楊某到案後始終堅持無罪辯解。
經多方取證
案發現場監控錄影中的作案男子除年齡和楊某相仿外, 其他特徵與其差異明顯;聲像鑒定意見也證明, 無法判斷現場監控中的男子與楊某為同一人。 楊浦區人民檢察院最終決定對楊某不予批准逮捕。
小提示:身份證丟失一定要及時補辦哦~
編輯|張曼曼
校對|朱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