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泰山網記者:張振男
20日, 泰安市教育局下發《推進初中學業水準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根據方案2018年初中學業水準考試部分科目的時間和分值有所調整, 初中學考總分由此前的1050分調整為750分。
《方案》對2018年初中學業水準考試以及2019年起初中學業水準考試的相關要求進行了說明, 根據省教育廳關於初中學業水準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考試改革的要求, 我市在2018年和2019年分步進行相應改革。 在2018年初中學業水準考試期間, 調整了部分考試科目分值和時間。 其中, 語文、數學、英語考試時間各為120分鐘,
對於非畢業年級來說, 初中學考的考試科目成績表達方式也有變化。 非畢業年級的地理、生物、歷史均只用等級表達, 不再公佈考試分數。 等級的劃分辦法是, 以縣市區為單位, 分為5個等級,
需要說明的是, 畢業年級各考試科目成績表達方式及等級劃定辦法與2017年相同。 畢業年級學生之前未參加過地理、生物、歷史考試的, 本次應參加非畢業年級相應科目考試, 其成績仍用分數和等級兩種方式表達。 畢業年級學生參加2016年前地理、生物、歷史考試的, 其相應科目考試成績按其考試成績的50%計入高中段學校錄取總分。 2018年, 高中學校在進行錄取時, 仍將語文、數學等10門考試科目分數之和作為錄取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