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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誰執法誰普法”,食藥監總局發佈實施意見

12月19日,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發佈《關於實行“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明確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食品藥品安全普法宣傳工作責任制, 即總局負責組織開展全系統普法宣傳工作,地方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普法工作。 同時,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制定本單位普法責任清單和年度普法計畫, 認真組織實施。

明確責任 制定清單

根據《實施意見》, 食品藥品監管系統的普法內容是, 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和關於加強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

推進食品藥品安全依法監管和治理;深入學習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增強憲法意識, 弘揚憲法精神, 樹立憲法權威;深入學習宣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重點學習宣傳食品藥品監管法律法規, 增強全社會食品藥品安全法治意識;深入學習宣傳黨內法規, 增強廣大黨員黨章党規黨紀意識。

《實施意見》明確了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普法責任, 即總局負責組織開展食品藥品監管系統食品藥品安全普法宣傳工作, 制定普法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 並監督檢查。 總局局長對食品藥品監管系統普法工作負總責, 各副局長根據職責分工負責。

總局法制司作為組織協調部門, 負責總局普法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各司局作為普法工作責任部門, 負責組織開展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普及宣傳。 各司局主要負責人為本司局普法工作的直接責任人。

《實施意見》指出, 地方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食品藥品安全普法宣傳工作, 參照總局普法責任劃分, 明確內設機構普法責任和責任人。 同時,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按照《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於印發全國食品藥品監管系統法治宣傳教育第七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的通知》, 制定本單位普法責任清單和年度普法計畫, 認真組織實施。

《實施意見》明確, 普法責任清單包括本單位普法重點宣傳的法律法規規章、具體責任部門、組織協調部門等,

並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廢改立情況和年度工作重點進行動態調整。 年度普法計畫應當根據普法責任清單, 明確普法目標、主要任務, 列明具體職責分工和主要措施。

《實施意見》要求,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工作報告機制, 加強對食品藥品安全普法責任制落實情況的跟蹤檢查, 及時掌握跟進年度普法工作計畫完成情況。

落實責任 強化培訓

《實施意見》明確, 要落實主要負責人普法責任, 強化領導幹部法治教育培訓, 加強行政執法人員普法培訓考核。

根據有關要求,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嚴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的通知》,

認真組織實施食品藥品法治宣傳教育規劃, 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任務親自督辦, 推動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 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 要研究健全領導班子集體學法制度、任職前法律知識考試考核制度, 把法律知識考核結果以及學法用法情況, 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領導幹部任免、晉升、獎懲的重要依據。 主要負責人要帶頭並督促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尊法學法守法用法, 每半年組織一次領導班子成員集體學法;領導幹部應當帶頭參加普法培訓、考試, 增強法治思維、提高依法決策能力。
要把食品藥品安全普法培訓納入行政執法人員教育培訓總體規劃, 定期組織行政執法人員開展普法宣傳教育, 在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修訂後及時組織培訓並加強考核, 保證培訓品質。

多種形式 全程普法

充分利用立法過程開展普法。 《實施意見》要求, 在食品藥品監管法律法規規章制修訂過程中, 對社會關注度高、涉及公眾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當採用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等多種形式廣泛聽取意見和建議。 圍繞熱點難點問題開展普法。 在處理食品藥品安全熱點難點問題過程中, 要加強對行政相對人、利害關係人、投訴舉報人等重點人群開展食品藥品安全政策宣講和法律法規講解, 將矛盾糾紛排查化解與普法宣傳有機結合,讓人民群眾在解決問題的過程中學習到法律知識、感受到公平正義。

堅持執法過程全程普法。《實施意見》明確,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行政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要將普法工作融入食品藥品監管執法各環節、全過程。在日常監督檢查、專項檢查、調查取證、聽證告知、處罰決定和執行等各個環節宣講食品藥品監管法律法規,及時釋疑解惑,告知行政相對人行政執法法律依據和權利救濟途徑;在行政許可審批過程中,以告知、提示等形式,向申請人提供申請條件、審批標準、辦理程式、辦理期限等方面的規定,宣傳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告知有關權利義務等注意事項;在行政覆議和行政應訴過程中,要結合爭議問題,積極闡明和宣傳食品藥品監管法律法規,妥善化解社會矛盾。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注重發揮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在行政覆議及應訴過程中的以案釋法作用,建立以案釋法資源庫,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指導功能。

將矛盾糾紛排查化解與普法宣傳有機結合,讓人民群眾在解決問題的過程中學習到法律知識、感受到公平正義。

堅持執法過程全程普法。《實施意見》明確,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行政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要將普法工作融入食品藥品監管執法各環節、全過程。在日常監督檢查、專項檢查、調查取證、聽證告知、處罰決定和執行等各個環節宣講食品藥品監管法律法規,及時釋疑解惑,告知行政相對人行政執法法律依據和權利救濟途徑;在行政許可審批過程中,以告知、提示等形式,向申請人提供申請條件、審批標準、辦理程式、辦理期限等方面的規定,宣傳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告知有關權利義務等注意事項;在行政覆議和行政應訴過程中,要結合爭議問題,積極闡明和宣傳食品藥品監管法律法規,妥善化解社會矛盾。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注重發揮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在行政覆議及應訴過程中的以案釋法作用,建立以案釋法資源庫,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指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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