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利用保險業務為他人謀取不當利益 平安財險汕頭市澄海支公司受處罰

千龍網北京12月21日訊 中國保監會汕頭監管分局21日發佈三則行政處罰決定書, 對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汕頭市澄海支公司(下稱“平安財險汕頭市澄海支公司”)及兩名責任人的相關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 2017年4月至7月期間, 平安財險汕頭市澄海支公司業務員許麗鈿存在利用保險業務為他人謀取不當利益的行為。

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一十六條第(九)項規定, 根據該法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 汕頭保監分局責令其改正, 並給予5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同時, 許麗鈿是上述違法行為直接責任人。 根據《關於杜紹嘉任職的通知》(平保產粵分人〔2016〕170號)規定, 2016年8月5日至今, 杜紹嘉擔任該公司經理, 對公司日常經營負有管理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規定, 汕頭保監分局決定給予許麗鈿警告並處1萬元的行政處罰;給予杜紹嘉警告並處1萬元的行政處罰。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