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30歲, 在一個小公司做主管, 老婆是公司同事, 我們結婚半年。 在這之前我有一個戀愛三年的女朋友, 我們是大學同學, 感情很好, 可是無奈她家裡死活不同意, 說希望她找到一個有錢的人, 有房有車。
那時候的我怎麼買的起這高價的房子, 最後沒辦法, 我們分手了。 後來我單身了一年, 直到去年才跟公司這個女同事走到一起, 她很好, 對我家裡人也很孝順, 總是說日子是慢慢過的, 不希望我有太大的負擔。 跟她在一起我過的很舒心, 沒有跟前女友時候那種壓力, 也算過的很自在。
上周我接到一個陌生的電弧, 原來是分別已久的前女友, 她說要來看我, 找我有一點事, 我驚喜又緊張!終於, 我們相聚了, 沒想到, 她還帶了一個一歲多的孩子, 她告訴我這是我的孩子!我驚慌失措!這怎麼可能!原來, 那年分手之後她發現她懷孕了, 可是她不敢回家, 於是偷偷一個人找地方把孩子生下來了, 她說她這一生最愛的就是我, 她願意為我生下一個孩子!本來她沒想過告訴我這一切, 可是她發現她得了不治之症, 不久將要離開這個世界, 沒辦法, 她只能找到我, 把孩子交給我, 希望我能好好帶她, 扶養她, 也不要恨她!
知道這個事情之後, 我真是愧疚不已!如果早知道這樣, 當初我怎麼也不會跟她分手啊, 大不了我們私奔啊!現在你把這樣一個孩子交給我, 你又要走了, 這叫我怎麼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