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從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瞭解到: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 自治區調整2016年工傷(亡)職工工傷保險待遇。 按照標準, 符合條件的工傷人員每人每月最高可增加235元傷殘津貼。
傷殘津貼調整標準為:
符合調整範圍的
1級工傷人員的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增加235元
2級工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98元
3級工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86元
4級工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80元
在企業按月領取傷殘津貼的
5級工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43元
6級工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33元。
符合調整範圍的工傷人員生活護理費, 按照護理依賴程度,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126元,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99元,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78元。
符合調整範圍的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 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03元, 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增加70元, 孤寡老人或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42元。
此次調整範圍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月享受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人員。 調整時間從2016年1月1日起執行。
其實很多人對於工傷還不太瞭解
要經過什麼手續才能享受工傷待遇
接下來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工傷保險待遇的申領流程吧!
工傷保險賠償條件: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 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 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 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 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8、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 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9、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10、職工原在軍隊服役, 因戰、因公負傷致殘, 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 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用人單位或職工工傷認定申請
申請時限:
職工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職業病起30日之內, 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按照前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 工傷職工或其親屬在事故發生之日1年內, 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申請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
2、受傷時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證明;
3、醫療機構出具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4、工傷職工身份證;
5、用人單位營業執照, 組織機構代碼證書, 社會保險登記證;
6、單位事故報告, 證人證明材料, 證人身份證及勞動關係材料;
7、用人單位代為申請和親屬代為申請, 提交授權委託書;
8、特殊情況根據實際情況提供相關材料。
工傷勞動能力鑒定
申請時限:
受理單位應在收到勞動能力鑒定之日起60天內作出鑒定結論,在必要條件下可延長30天,如果受到行政或司法單位等影響,可終止時限。
申請材料:
1、工傷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
2、認定工傷決定書;
3、有效診斷證明書;
4、檢查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5、工傷職工身份證,社會保障卡;
6、工傷證;
7、特殊情況根據實際情況提供相關材料。
工傷勞動能力鑒定
申請時限:
受理單位應在收到勞動能力鑒定之日起60天內作出鑒定結論,在必要條件下可延長30天,如果受到行政或司法單位等影響,可終止時限。
申請材料:
1、工傷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
2、認定工傷決定書;
3、有效診斷證明書;
4、檢查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5、工傷職工身份證,社會保障卡;
6、工傷證;
7、特殊情況根據實際情況提供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