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人員
報考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機關及天津分行營業管理部的考生在天津面試。 〔報考天津分行轄內河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分支機搆的考生由報考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組織面試,
二、心理測試及資格複查安排
(一)時間
心理測試:2018年1月12日(週五)下午13:30-14:00
資格複查:2018年1月12日(週五)下午14:00-18:00
請參加心理測試和資格複查的考生于2018年1月12日(週五)13:10在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市和平區大同道8號, 近台兒莊路)集合, 由工作人員統一帶領進入會議室。
(二)地點
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綜合辦公樓三樓多功能會議室
(三)資格複查須攜帶的證件與資料
1.2018年應屆畢業生
(1)身份證原件(身份證丟失的, 須有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 下同);
(2)學生證原件(學生證丟失的, 須有學校出具的證明, 下同);
(3)從報名網下載填寫完成並經所在學校蓋章的《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搆和直屬單位2018年度人員錄用招考(招聘)報名推薦表》;
(4)網上報名填報資訊的相關證明材料。
2.2017年、2016年延緩派遣畢業生
(1)身份證原件;
(2)畢業證原件;
(3)學位證原件;
(4)有關部門(畢業院校或生源地人才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出具的延緩派遣證明;
(5)從報名網下載填寫完成並經所在學校蓋章的《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搆和直屬單位2018年度人員錄用招考(招聘)報名推薦表》;
(6)網上報名填報資訊的相關證明材料。
3.社會在職人員
(1)身份證原件;
(2)畢業證原件;
(3)學位證原件;
(4)網上報名填報的工作經歷中所有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範本請於另一公告欄目下載);
(5)現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或離職證明;
(6)網上報名填報資訊的相關證明材料。
4.出國留學人員
(1)身份證原件;
(2)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材料以及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學習證明材料;
(3)網上報名填報資訊的相關證明材料。
資格複查合格的考生發放面試准考證作為面試當天入場的憑證。
三、面試安排
面試地點: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
面試時間:2018年1月13日(週六)
具體安排資格複查時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項
(一)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參加心理測試、面試資格複查或面試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二)面試實行入闈管理。 考生憑身份證和麵試准考證由工作人員統一帶入考區, 在指定區域等候、面試, 不得隨意走動、大聲喧嘩, 考試結束後應迅速離開考區,
(三)資格審查時攜帶的各項證件、證明材料必須是原件, 且須全部提供。
(四)《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搆和直屬單位2018年度人員錄用招考(招聘)報名推薦表》中"成績單"部分可另附成績單原件代替(成績單原件需留存, 不予退回)。
(五)考生食宿和交通費用自理。
(六)考生在面試結束後請耐心等待, 保持手機暢通, 通過面試的考生將通過報名時預留電話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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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銀招網 整理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