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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 密雲法院成功調解11起拖欠保安工資案, 21萬當庭履行。 圖為領到錢款的勞動者。 密雲法院供圖 千龍網發
千龍網北京12月21日訊“我的腰不太好,
2017年10月20日,何某等11人將某保安公司、某通信公司和某服務公司訴至北京市密雲法院, 要求三被告給付其加班工資、未休年休假工資、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經濟賠償金。 12月21日, 在法院的主持調解下, 原被告雙方達成一致意見, 由保安公司、服務公司給付11名原告共計211200元, 錢款當庭給付。
11名原告(均為農業戶口)訴稱, 他們於2004年先後入職到服務公司, 後被派遣到保安公司;2012年, 保安公司承包了通信公司保安業務, 保安公司將11名勞動者安排到通信公司在北京密雲區的營業點擔任保安工作,
2017年9月21日, 11名勞動者向北京市密雲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密雲區仲裁委以“申請人的仲裁請求不屬於勞動人事爭議受案範圍”為由不予受理。 2017年10月20日, 11名勞動者訴至法院要求上述賠償。
收案後, 密雲法院高度重視。
密雲法院民四庭庭長王世營表示, 針對勞動爭議案件, 法院力爭採用調解方式結案, 這樣用人單位一般都能夠當庭履行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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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 密雲法院成功調解11起拖欠保安工資案, 21萬當庭履行。 圖為法官向被告送達調解書。 密雲法院供圖 千龍網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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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 密雲法院成功調解11起拖欠保安工資案, 21萬當庭履行。 圖為會計清點案款。 密雲法院供圖 千龍網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