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濱州3月14日訊當今琳琅滿目的保健品數不勝數。 可是裡邊魚目混珠的保健品, 也是保不了你的“健”, 卻能損害了你的“康”。 近日, 濱州開發區法院就審結一起由保健品引發的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
據瞭解, 2015年7月中旬一天, 劉先生花70元在梁岩臣買了4盒 “奇力片”。 “這東西吃了保證你立馬有效果!”聽了梁的介紹, 劉按說明就吃了2盒。 “壞了!怎麼身體不舒服?”, 他開始懷疑“奇力片”是假的。 於是, 找到了梁, 要求其說明保健品來源與品質, 二人遂發生了爭執。 之後, 向有關部門進行了反映。
經過調查發現, 梁自2015年2月以來,
濱州市經濟開發區法院經審理認為, 梁岩臣無視國家法律, 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保健食品, 其行為已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梁當庭自願認罪、退繳違法所得, 可對其酌情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