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對家並沒有什麼概念, 覺得就是幹活累的時候, 回去休息的場所, 覺得就是每天晚上回去睡覺的地方, 覺得就是一個普普通通的房子,
也是因為我的這種不負責任的態度,
所以後來我就和老婆離婚了,
確切的是,
我被她離婚了,
和我離婚的時候,
老婆還和我說,
這我眼裡根本就沒有家庭,
我眼睛裡的她,
就像一個保姆一樣,
我心裡就在想,
當時我還真的就是那麼覺得的。
離婚以後我才發現,
自己一個的生活,
是多麼的糟糕,
沒有人給我收拾家裡,
亂糟糟的,
沒有人給我做飯,
就連做飯都那麼的艱難,
沒有人給我洗衣服,
沒有人打掃衛生,
回家以後,
開著空調,
還是那麼的寒冷,
並不是氣溫冷,
是心冷,
我想到了以前去世的爸媽,
他們還在的時候,
我的心是多麼的溫暖,
即使在寒冷的地方,
依然特別的溫暖,
我就在想,
這家並不是睡覺的地方,
家應該是心靈的港灣,
是一個可以讓人放下所有防備,
能夠舒服的地方,
是一個有著你愛的人,
和愛你的人的地方,
是需要我們共同去維護的,
你們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