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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一句想陪娃,領導簽字後一席話,他堅定留下不走了

單位裡的小王火了, 原因竟然是與自己的離職有關。

去年春節前, 小王不堪忍受天天加班無假期的工作, 向老闆提出了辭職。 小王按照單位的規定, 把辭職單子填好, 就急匆匆跑到老闆辦公室。

因為小王在單位裡是實幹派, 給老闆留下的印象也非常好, 當小王把辭職報告遞給老闆時, 老闆問小王:“為什麼辭職?”

小王:“想陪陪娃。 ”

老闆:“是想陪陪老婆吧!”

小王“……”

老闆:“奮鬥的年齡去陪娃, 沒出息, 就你混成這熊樣, 還能把娃陪成富翁啊!”

小王:“我……不辭職了。 ”

老闆:“這個字我給你簽了, 猶豫期為三天, 先把辭職報告放在這兒, 好好幹, 就不要來找我了, 想辭職的話, 隨時拿走我已經簽字的辭職報告。 ”

從那事之後, 小王好象變了一樣人的樣子。

現在的小王已經是王經理了, 把老婆孩子也接到身邊, 我們單位的中高層管理人員是雙休制的, 現在老闆攆小王走, 小王都不走了。

啟示:

【1】奮鬥的年齡去享受生活, 你拿什麼去養你的孩子老婆。

【2】讓自己給孩子做榜樣, 而不是讓孩子給自己做榜樣。

【3】改變必須有觸點而發, 尊嚴的刺激是最好的激勵方法。

【4】不幹什麼時候都沒有可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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