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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藍莓”特大集資詐騙案宣判——被告人李媛、孫建學一審被判無期,其餘64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或緩刑

涉及被告人多達66人, 共計造成1萬餘名集資參與人損失超10億元的特大集資詐騙案今天在市中院和玄武法院一審宣判。

市中院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李媛、孫建學無期徒刑,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市法院、玄武法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王浩、張小龍等64名被告人九年至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4名被告人適用緩刑, 並處人民幣2萬元至45萬元不等罰金。

法院經審理查明, 2015年4月, 陳超(另案處理)成立南京玄祥時韻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玄祥時韻公司”)後, 組織、雇傭被告人王浩、張小龍等人向社會不特定公眾以發放傳單等形式進行宣傳, 以支付廣告費名義變相支付高額利息, 向社會公眾進行非法集資。 被告人以宣傳藍莓口服液、螞蟻口服液等商品行銷, 以及生態農業、健康養老等項目投資為名, 用高額回報為誘餌,

吸引老百姓投資。

2016年2月, 被告人李媛為進行非法集資活動設立了南京嘉愛睿百貨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愛睿公司”)。 同年3月初, 被告人孫建學經與李媛商議後, 決定以金正科技有限公司名義入股嘉愛睿公司, 並收購玄祥時韻公司進行非法集資活動。 次日, 李媛、孫建學以嘉愛睿公司名義與陳超簽訂了收購玄祥時韻公司的協定。

收購玄祥時韻公司後, 李媛、孫建學明知嘉愛睿公司並未開展實際生產經營活動, 無法歸還本息, 仍向社會公眾進行虛假宣傳, 並於2016年3月16日至2016年4月8日間, 以高額利息為誘餌, 以公司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公眾非法集資共計人民幣2.28億餘元, 將收到的集資款用於兌付前期集資款本息、個人消費、償還債務等,

已造成2093名集資參與人共計人民幣2.20億餘元無法償還。

被告人王浩、張小龍、禹孟寧等64人自2015年4月起先後分別任玄祥時韻公司、嘉愛睿公司主管、業務部經理、行銷經理、業務員等, 期間, 單獨或組織他人分別向集資參與人吸收存款15.26億元至38.98萬元不等, 共計造成11059名集資參與人損失10.15億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 被告人李媛、孫建學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 數額特別巨大, 其行為均構成集資詐騙罪;被告人王浩、張小龍等變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擾亂金融秩序, 數額巨大;被告人張昊變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擾亂金融秩序, 其行為均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法院綜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 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宣判結束後, 市法院聯合市公安局、玄武法院召開“藍莓”案新聞發佈會。

此次發佈的案件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代表了當前時期我市非法集資犯罪的特點。

集資規模非常龐大

該案中, 經司法審計報案的集資參與人人數達11059人, 非法集資金額高達15.26億元, 造成經濟損失高達10.15億元, 不論集資參與人數還是涉案金額都非常大。

集資手段相對簡單

被告人就是以宣傳藍莓口服液、螞蟻口服液等商品行銷, 以及生態農業、健康養老等項目投資為名, 以高額回報為誘餌, 吸引老百姓投資。 集資手法並不新穎,但眾多老百姓仍然對其趨之若鶩。

犯罪組織較為嚴密

玄祥時韻公司由陳超成立,後為李媛、孫建學收購。公司成立後通過互聯網招聘招募人員,組成業務團隊,並由專門人員負責業務培訓。公司開發軟體系統、手機APP管理集資款項,安排專人負責集資款歸集、流轉、收益返還等事項。

人員構成特點鮮明

被告人中青年犯罪比例較高、學歷較高。66名被告人中年齡最大的48歲,最小的20歲,其中30歲以下的有58人,占87.88%。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集資參與人以中老年人居多,抵制高利誘惑的能力相對較弱,容易為非法集資所吸引。

高額回報誘惑巨大

從非法集資犯罪持續時間來看,玄祥時韻公司從成立至案發不過一年時間,吸收資金高達15億餘元。李媛、孫建學收購玄祥時韻公司後,短短20餘天時間裡,吸收資金2.2億元。被告人之所以能在較短時間內吸收巨額資金,與集資參與人被高息引誘、心存僥倖參與集資有一定關係。

贓款去向難以查清

案發以後,集資參與人寄希望於司法機關查清贓款去向,挽回集資損失。但是法院通過庭審發現,由於公司帳目不全、資金流量巨大,大量資金被被告人用於兌付前期集資本息,甚至揮霍消耗,贓款去向難以查清。

法院從嚴打擊,努力“追逃”,儘量減少群眾損失。

依法從嚴判處刑罰

《刑法修正案(九)》廢除了集資詐騙罪的死刑,但是這並不代表立法和司法放鬆了對非法集資犯罪的打擊。在審判工作中,始終堅持依法從嚴懲處的原則,尤其是對在非法集資犯罪中起組織、策劃作用的,嚴重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給被害人造成巨大損失或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及其他嚴重後果的,以及贓款被揮霍不能追回的被告人,均依法判處較重刑罰,並依法適用財產刑,不讓犯罪分子在經濟上佔便宜。

妥善處置涉案財物

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建立健全涉案財物法庭調查程式,依職權查明涉案財物的種類、數量、金額、權屬等情況,對於依法可以處置的涉案財物均用於處置賠償被害人損失。在財產發還程式中,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的協調配合,做好涉案財物追繳、集資參與人登記、資產變現、集資款清退等工作。

保障集資參與人權利

在盡力幫助挽回經濟損失,保障集資參與人財產權的同時,依法保障其程式性權利。對非法集資案件均依法公開開庭審理,採取庭審網路直播的方式,切實保障集資參與人的知情權、參與權。探索實施由集資參與人委託代理人參與訴訟的制度,切實保障集資參與人參與訴訟、表達意見的權利。

小編提醒:

非法集資之所以能夠“屢屢成功”,一方面是因為資訊不對稱,受騙群眾缺乏對企業經營狀況或資信的瞭解,不能做出準確判斷而陷入泥沼;另一方面是受“一夜暴富”的誘惑,抱著僥倖心理冒險參與而上當受騙。

因此,對非法集資,要加強輿論引導,廣泛宣傳非法集資的風險和危害,揭露犯罪分子的慣用伎倆,提高群眾的風險意識和識別能力。同時,要避免監管空白,通過規範民間借貸行為,建立完善陽光、正規、合法的金融市場,把非法集資活動消滅在萌芽狀態;要加大打擊力度,嚴懲金融犯罪,形成法律威懾。本案慘痛的教訓再一次警醒:遠離非法集資!

集資手法並不新穎,但眾多老百姓仍然對其趨之若鶩。

犯罪組織較為嚴密

玄祥時韻公司由陳超成立,後為李媛、孫建學收購。公司成立後通過互聯網招聘招募人員,組成業務團隊,並由專門人員負責業務培訓。公司開發軟體系統、手機APP管理集資款項,安排專人負責集資款歸集、流轉、收益返還等事項。

人員構成特點鮮明

被告人中青年犯罪比例較高、學歷較高。66名被告人中年齡最大的48歲,最小的20歲,其中30歲以下的有58人,占87.88%。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集資參與人以中老年人居多,抵制高利誘惑的能力相對較弱,容易為非法集資所吸引。

高額回報誘惑巨大

從非法集資犯罪持續時間來看,玄祥時韻公司從成立至案發不過一年時間,吸收資金高達15億餘元。李媛、孫建學收購玄祥時韻公司後,短短20餘天時間裡,吸收資金2.2億元。被告人之所以能在較短時間內吸收巨額資金,與集資參與人被高息引誘、心存僥倖參與集資有一定關係。

贓款去向難以查清

案發以後,集資參與人寄希望於司法機關查清贓款去向,挽回集資損失。但是法院通過庭審發現,由於公司帳目不全、資金流量巨大,大量資金被被告人用於兌付前期集資本息,甚至揮霍消耗,贓款去向難以查清。

法院從嚴打擊,努力“追逃”,儘量減少群眾損失。

依法從嚴判處刑罰

《刑法修正案(九)》廢除了集資詐騙罪的死刑,但是這並不代表立法和司法放鬆了對非法集資犯罪的打擊。在審判工作中,始終堅持依法從嚴懲處的原則,尤其是對在非法集資犯罪中起組織、策劃作用的,嚴重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給被害人造成巨大損失或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及其他嚴重後果的,以及贓款被揮霍不能追回的被告人,均依法判處較重刑罰,並依法適用財產刑,不讓犯罪分子在經濟上佔便宜。

妥善處置涉案財物

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建立健全涉案財物法庭調查程式,依職權查明涉案財物的種類、數量、金額、權屬等情況,對於依法可以處置的涉案財物均用於處置賠償被害人損失。在財產發還程式中,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的協調配合,做好涉案財物追繳、集資參與人登記、資產變現、集資款清退等工作。

保障集資參與人權利

在盡力幫助挽回經濟損失,保障集資參與人財產權的同時,依法保障其程式性權利。對非法集資案件均依法公開開庭審理,採取庭審網路直播的方式,切實保障集資參與人的知情權、參與權。探索實施由集資參與人委託代理人參與訴訟的制度,切實保障集資參與人參與訴訟、表達意見的權利。

小編提醒:

非法集資之所以能夠“屢屢成功”,一方面是因為資訊不對稱,受騙群眾缺乏對企業經營狀況或資信的瞭解,不能做出準確判斷而陷入泥沼;另一方面是受“一夜暴富”的誘惑,抱著僥倖心理冒險參與而上當受騙。

因此,對非法集資,要加強輿論引導,廣泛宣傳非法集資的風險和危害,揭露犯罪分子的慣用伎倆,提高群眾的風險意識和識別能力。同時,要避免監管空白,通過規範民間借貸行為,建立完善陽光、正規、合法的金融市場,把非法集資活動消滅在萌芽狀態;要加大打擊力度,嚴懲金融犯罪,形成法律威懾。本案慘痛的教訓再一次警醒:遠離非法集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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