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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歲做了後媽,結婚不被祝福,五年後看到我的成就,都趕來巴結

我叫李小燕, 23歲, 別看我年紀小, 但是我已經是兩個孩子的媽了, 不過不是我的孩子, 是我老公前妻的孩子。

我是一個普通的打工妹,

高中畢業因為沒有考上大學就出來打工, 在髮廊裡給人洗過頭, 在工廠裡做最累的活, 一步步到有自己一小店鋪賣衣服的。 生意好的時候, 一個月能有幾萬收入, 但是我交了一個男朋友, 他長得很帥, 卻什麼都不做, 總是問我要錢, 最後竟然拿著我店鋪去抵押, 輸光了, 還甩下一屁股債給我自己跑了。 我一下回到解放前, 男朋友跑得無影無蹤, 我一個人在大馬路上沒地方去, 也沒錢, 然後遇到了現在的老公。

他在賣小吃, 零零散散的客人, 大冷天的他見我可憐就問我, 我禁不住就哭了, 得知我的情況, 他好心把我帶回他家, 在一個很舊的巷子裡, 他的家破破爛爛的, 他離過婚, 還有兩個孩子, 他看我沒地方去, 就讓我先在他家住下來。

我也不好意思白吃白喝, 就跟他去做生意, 他35歲, 人很老實, 他前妻是嫌棄他沒出息沒錢和人跑了, 丟下他和兩個孩子, 我很佩服他這種生活態度, 一天樂呵呵的。

相處久了, 我們產生了感情, 我決定嫁給他, 爸媽死活不同意, 不過後面我們還是結婚了,

親戚朋友也都不支援看好我這段婚姻, 說我簡直就是胡來, 才23歲, 什麼樣的男人找不到, 非要嫁一個離過婚有孩子的男人, 有我以後哭的。

我不服, 誰說日子過不好的, 我偏要證明給他們看, 我和老公在一起, 只會越來越好。

事實證明, 我是對的, 之前有做生意經驗加上老公勤懇努力, 我們開了一家飯館, 用了五年, 飯館名聲已經響噹噹, 預計還會開分店。

我和老公在城裡買了房買了車, 還把爸媽接過來住, 那些親戚朋友看到我今天的成就, 都趕著來巴結, 讓我給他們介紹工作什麼的。

有句話老話說, 塞翁失馬焉知非福, 當初被前男友拋棄我覺得世界也把我拋棄了, 沒想到最後遇見了老公, 還有了今天的成就, 想想就跟做夢一樣。 也證明了一句話, 沒有什麼是努力做不到的, 你們說對嗎?

(圖片來源於網路, 與本文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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