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小燕, 23歲, 別看我年紀小, 但是我已經是兩個孩子的媽了, 不過不是我的孩子, 是我老公前妻的孩子。
我是一個普通的打工妹,
他在賣小吃, 零零散散的客人, 大冷天的他見我可憐就問我, 我禁不住就哭了, 得知我的情況, 他好心把我帶回他家, 在一個很舊的巷子裡, 他的家破破爛爛的, 他離過婚, 還有兩個孩子, 他看我沒地方去, 就讓我先在他家住下來。
我也不好意思白吃白喝, 就跟他去做生意, 他35歲, 人很老實, 他前妻是嫌棄他沒出息沒錢和人跑了, 丟下他和兩個孩子, 我很佩服他這種生活態度, 一天樂呵呵的。
相處久了, 我們產生了感情, 我決定嫁給他, 爸媽死活不同意, 不過後面我們還是結婚了,
我不服, 誰說日子過不好的, 我偏要證明給他們看, 我和老公在一起, 只會越來越好。
事實證明, 我是對的, 之前有做生意經驗加上老公勤懇努力, 我們開了一家飯館, 用了五年, 飯館名聲已經響噹噹, 預計還會開分店。
我和老公在城裡買了房買了車, 還把爸媽接過來住, 那些親戚朋友看到我今天的成就, 都趕著來巴結, 讓我給他們介紹工作什麼的。
有句話老話說, 塞翁失馬焉知非福, 當初被前男友拋棄我覺得世界也把我拋棄了, 沒想到最後遇見了老公, 還有了今天的成就, 想想就跟做夢一樣。 也證明了一句話, 沒有什麼是努力做不到的, 你們說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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