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互聯網金融的整治工作進入緊要關頭, 12月1日, 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正式下發《關於規範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 可謂一石激起千層浪。
《通知》明確統籌監管, 加強對網路小額貸款清理整頓工作, 似乎許多平臺將被“一刀切”, 於是老賴歡呼、眾多無力還款用戶也開始產生當“老賴”的念頭, 現金貸平臺逾期風暴一觸即發, 從眾效應下眾生百態令人眼花繚亂。 不過, 在法治社會, 一切僥倖其實都不可憑。
憑本事借的錢也得還
在老賴們看來, “憑本事借的錢為什麼要還”?這其實是沒有法律意識的表現。 所謂法不訴及既往, 監管部門對於違法違規的借貸行為進行監管, 而對於合法範圍內的借貸行為進行保護, 並不會粗暴的取締平臺。
根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的規定,
因此小額貸款公司與借款人之間的貸款發放從本質上來看是一種市場主體之間的民間借貸行為, 所謂民間借貸指的就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 小額貸款公司作為法人向借款人進行貸款發放的行為, 就是典型的民間借貸行為。
那麼小額貸款公司與借款人之間借貸行為的法律實質就是一份借款合同,
違約後果不止于還錢
借款合同就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 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根據合同的約定, 借款人就有在約定的期限, 以合同約定的方式途徑返還合同中約定數額的借款以及利息的義務。 也就是說, 在小額貸款公司與借款人的借貸關係中, 借款人有義務按照合同的約定在指定的時間期限以合同約定的方式、還款金融、借款利息等內容向小額貸款公司進行還款, 否則必然會涉嫌違反合同的約定, 而因此會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 則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具體到上述借款人拖欠貸款不予歸還的情形中, 我們一般應當考慮要求借款人承擔繼續履行、賠償損失以及支付違約金等違約責任的承擔形式。
不僅如此, 據瞭解今年12月底央行將牽頭成立個人信用資訊平臺“信聯”, 與協力廠商機構合作實現行業資訊共用, 互聯網金融平臺將逐漸接入“信聯”。 一日當老賴, 未來生活、工作、學習、消費都將深受影響。
心存僥倖不可取
最近一系列由現金貸監管引發的奇怪現象, 無非是因為一部分借款人“佔便宜心理”作祟,
今天的現金貸逾期風潮類似於十年前在臺灣發生的卡債風暴, 而臺灣出臺的債務人更生條例, 債務整合等相關措施, 雖然採取了拉長債務人還款時間、降低銀行收取的利息等措施, 但歸根結底還是要還, 法律不保護不正義。
僅以合同法而言,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 首先, 當借款人拖欠貸款不予歸還時, 小額貸款公司可以要求其予以支付。 其次, 如果因為借款人不歸還借款或者不按照合同約定歸還借款, 而給小額貸款公司造成損失的,當其支付欠款後,則還要賠償小額貸款公司的損失。如果二者的借款合同中對違約金數額與違約金計算方法做出約定的,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最後,我國合同法對於借款合同規定了,借款人沒有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也就是說,對於借款人違約逾期歸還借款的,除了支付合同約定的利息以外,還應該為其逾期階段支付相應的利息。
總而言之,在當前現金貸領域內產生的借款人惡意拖欠歸還貸款的行為是必然涉嫌違反合同約定的。作為受到我國合同法保護的民間借貸合同,即使在監管層對現金貸平臺進行監管以後,其法律效力仍然是有效的,借款人仍應當依照合同規定履行還款義務。否則必然會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不僅需要歸還原有借款,還可能會需要賠償小額貸款公司的損失、支付違約金、支付逾期利息。心存僥倖希望監管部門為你抹平帳單,毫無可取之處。
而給小額貸款公司造成損失的,當其支付欠款後,則還要賠償小額貸款公司的損失。如果二者的借款合同中對違約金數額與違約金計算方法做出約定的,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最後,我國合同法對於借款合同規定了,借款人沒有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也就是說,對於借款人違約逾期歸還借款的,除了支付合同約定的利息以外,還應該為其逾期階段支付相應的利息。總而言之,在當前現金貸領域內產生的借款人惡意拖欠歸還貸款的行為是必然涉嫌違反合同約定的。作為受到我國合同法保護的民間借貸合同,即使在監管層對現金貸平臺進行監管以後,其法律效力仍然是有效的,借款人仍應當依照合同規定履行還款義務。否則必然會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不僅需要歸還原有借款,還可能會需要賠償小額貸款公司的損失、支付違約金、支付逾期利息。心存僥倖希望監管部門為你抹平帳單,毫無可取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