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8日起, 懷化出臺最嚴“禁燃令”, 城管執法部門聯合公安機關, 對違反城區禁燃規定的個人依法進行拘留, 截至11月底, 共依法拘留12人。
懷化主城區實施禁燃規定近兩年來, 通過廣泛宣傳禁燃規定, 目前懷化主城區中心, 隨意燃放煙花爆竹的現象較之以往大幅減少, 但是仍有一部分市民在操辦紅白喜事時燃放煙花爆竹, 不僅造成空氣污染, 同時也影響了市民正常生活。 據瞭解, 2016年1月, 鶴城區專門成立了懷化主城區禁止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巡查執法大隊, 並從區直相關部門抽調十五名精幹執法人員負責日常監督巡查工作,
據瞭解, 懷化城區全年允許燃放煙花爆竹時間為國慶日當天和春節除夕到正月十五, 全年僅有十六天可以燃放煙花爆竹, 其他時間均屬於禁燃時間, 懷化主城區禁燃區域為懷化繞城高速環線以內鶴城區行政轄區範圍內(含懷化河西經開區), 沒有劃定為禁止燃放的區域為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 據懷化主城區禁止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巡查執法大隊相關負責人介紹, 今後, 大隊將繼續加強日常禁燃巡邏執法, 如在禁燃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個人, 執法部門將以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對燃放人員實施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