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導, 2017年至少已有22個地區宣佈提高最低工資標準。 包括:
上海、浙江、天津、北京、江蘇、山東、吉林、內蒙古、湖北、河南、福建、山西、陝西、貴州、黑龍江、江西、寧夏、甘肅、遼寧、湖南、青海以及深圳市等22個地區宣佈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其中, 上海、深圳、浙江、天津、北京的月最低工資標準≥2000元:
上海月最低工資標準2300元, 為全國最高;
深圳次之, 為2130元;
浙江第三, 第一檔月最低工資標準為2010元;
天津月最低工資標準今年是首次突破2000大關, 達到2050元;
北京月最低工資標準剛好為2000元。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 最低工資標準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 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的不同行政區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