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上海普陀檢察
網路關鍵字
key word
網路關鍵字, 是繼IP位址和功能變數名稱之後的第三代互聯網名稱資源, 網路使用者可以通過在流覽器位址欄輸入中文關鍵字來直接訪問目標網站。
公民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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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註冊某一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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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持有關鍵字;
網站持有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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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路搜索結果中首頁顯示或者優先顯示
正是在這樣的大背景下, 產生了網路關鍵字的交易和轉讓。
下餌釣“魚”
王女士是網路關鍵字“吉林**門戶”的持有者。 2013年的某天, 她接到了一個陌生的電話, 這個自稱“小陳”的人告知王女士有買家欲以78萬元的重金買下她所持有的關鍵字。
面對將信將疑的王女士, “小陳”和另外幾個業務員又先後幾次聯繫了王女士, 將其約到了位於上海某處的A公司進行詳細洽談。 漸漸的, 王女士放鬆了警惕, 開始對所謂的高價轉讓網路關鍵字深信不疑。
收網騙錢
“小陳”告訴王女士,
不斷的匯款使得王女士再度警覺了起來, 當她再度聯繫業務員“小陳”時卻被告知, 她的關鍵字轉讓交易以失敗告終。 當王女士想要進一步討要說法, 卻發現所謂的業務員“小陳”等人已經失聯。 無奈之下, 王女士只好選擇報警。
水落石出
經調查, A公司是註冊於滬上的一家從事互聯網工作的企業, 從2013年起就開始從事網路關鍵字的詐騙案件。 由業務員平時負責查找和聯繫網路關鍵字持有人, 以謊稱有買家高價收購關鍵字的藉口將被害人約至公司詳談, 同時會有專門的同事假扮各種買家來忽悠被害人,
日前, 這幾名業務員已因涉嫌合同詐騙罪被普陀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檢察官說法
犯罪特點
1、公司往往打著主營網路關鍵字優化及轉讓業務的幌子, 但從未交易成功
2、開出的收購價格虛高甚至是天價
3、假冒買家營造被害人所持有的網路關鍵字非常熱門的錯覺
如何防範
1、對持有關鍵字有正確及理性的認識, 不要輕信高價。
2、如果已經陷入了犯罪嫌疑人設下的騙局, 一定要留存下相關的證據。
3、網路關鍵字的轉讓一定要通過正規的管道和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