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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財政持續支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打贏藍天保衛戰

為加快改善全省空氣品質, 打好打贏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 山東省財政不斷完善政策措施, 加大投入力度, 發揮財政政策和資金的導向作用, 全力支援全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今年以來, 山東省財政籌集資金125.8億元, 集中投向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比上年增長46.6億元, 增幅達58.7%.

一、加強統籌, 支持重點工作。 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決策部署, 集中資金落實重點任務、投入薄弱環節。 一是支援大氣污染治理重點專案建設。 安排資金5.9億元, 重點用於列入大氣污染防治規劃的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異味)治理、重點工業企業脫硝脫硫、煙粉塵治理、爐窯提標改造、散煤治理專案,

推動機動車遙感網路建設、錯峰生產等工作, 有效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二是出臺氣代煤、電代煤補助政策。 籌集9億元專項用於氣代煤、電代煤補助和氣源保障工作, 有力推動了相關工作有序開展。 通過積極溝通對接, 濟南市成功入選中央財政支援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試點, 獲得中央補助資金6億元, 用於包括氣代煤、電代煤在內的冬季清潔取暖工作。 三是推動重點行業淘汰落後產能。 安排資金66.26億元, 支持鋼鐵、煤炭等行業化解過剩產能, 其中50.5億元用於支援濟鋼產能調整和山鋼轉型發展, 截至10月底, 完成化解鋼鐵產能702萬噸、煤炭產能351萬噸, 濟鋼生產線7月8日全線停產。
四是大力推進節能減排。 籌集資金32.54億元, 實施工業綠動力計畫, 支持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新能源公車推廣、迴圈經濟發展、能力建設等, 推動重點領域節能減排, 減少源頭污染。

二、優化政策, 發揮引導作用。 堅持問題導向和創新思維, 注重發揮財政引導作用, 不斷放大資金效益, 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完善重點空氣生態補償機制。 修訂《山東省環境空氣品質生態補償暫行辦法》, 進一步提高補償標準, 新設獎勵專項, 不斷強化激勵約束作用。 2017年, 山東省財政撥付各市空氣品質生態補償資金4.2億元, 有力推動了空氣環境品質改善。 二是落實燃煤機組(鍋爐)超低排放改造獎勵。 安排資金1.9億元, 對2016年完成燃煤機組和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較好的市進行獎勵,

鼓勵各市早改造、早減排、早受益, 推動發展清潔高效的煤電體系。 三是落實稅收政策。 推動出臺環保稅徵收標準, 為明年排汙費改環保稅打好基礎;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給予增值稅免征或即征即退政策, 對企業用於環境保護、節能節水的專用設備, 按專用設備投資額的10%從企業當年應納稅額中抵免;對符合條件的環保專案, 實行三免三減半的所得稅優惠政策。

三、加強管理, 提高資金效益。 一是加強資金整合。 在分配環保資金時, 盡可能採取因素法打捆給市縣, 由各地結合實際情況安排到環保專案。 今年7月份起, 進一步打破環保資金既定使用方向限制, 允許各市統籌用於環保攻堅,

避免資金使用碎片化, 切實提高了使用效益。 二是拓寬融資管道。 大力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 儲備並納入財政部資訊平臺的生態環保專案72個, 概算投資696億元。 截至目前, 推動設立了山東省節能、工業轉型升級等4支節能環保方面的投資引導基金, 吸引社會資本8.08億元。 積極統籌新增債券資金等支持生態環境保護, 進一步降低政府融資成本。 三是強化績效管理。 堅持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的理念, 對省級環保專項資金進行協力廠商績效評價, 評價結果與資金預算安排掛鉤。 建立了省級環保資金季調度制度和管理使用情況通報制度, 督促各市加快專案進度和資金撥付, 確保資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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