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改善全省空氣品質,
打好打贏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
山東省財政不斷完善政策措施,
加大投入力度,
發揮財政政策和資金的導向作用,
全力支援全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今年以來,
山東省財政籌集資金125.8億元,
集中投向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比上年增長46.6億元,
增幅達58.7%.
一、加強統籌,
支持重點工作。
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決策部署,
集中資金落實重點任務、投入薄弱環節。
一是支援大氣污染治理重點專案建設。
安排資金5.9億元,
重點用於列入大氣污染防治規劃的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異味)治理、重點工業企業脫硝脫硫、煙粉塵治理、爐窯提標改造、散煤治理專案,
推動機動車遙感網路建設、錯峰生產等工作,
有效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二是出臺氣代煤、電代煤補助政策。
籌集9億元專項用於氣代煤、電代煤補助和氣源保障工作,
有力推動了相關工作有序開展。
通過積極溝通對接,
濟南市成功入選中央財政支援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試點,
獲得中央補助資金6億元,
用於包括氣代煤、電代煤在內的冬季清潔取暖工作。
三是推動重點行業淘汰落後產能。
安排資金66.26億元,
支持鋼鐵、煤炭等行業化解過剩產能,
其中50.5億元用於支援濟鋼產能調整和山鋼轉型發展,
截至10月底,
完成化解鋼鐵產能702萬噸、煤炭產能351萬噸,
濟鋼生產線7月8日全線停產。
四是大力推進節能減排。
籌集資金32.54億元,
實施工業綠動力計畫,
支持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新能源公車推廣、迴圈經濟發展、能力建設等,
推動重點領域節能減排,
減少源頭污染。
二、優化政策,
發揮引導作用。
堅持問題導向和創新思維,
注重發揮財政引導作用,
不斷放大資金效益,
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完善重點空氣生態補償機制。
修訂《山東省環境空氣品質生態補償暫行辦法》,
進一步提高補償標準,
新設獎勵專項,
不斷強化激勵約束作用。
2017年,
山東省財政撥付各市空氣品質生態補償資金4.2億元,
有力推動了空氣環境品質改善。
二是落實燃煤機組(鍋爐)超低排放改造獎勵。
安排資金1.9億元,
對2016年完成燃煤機組和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較好的市進行獎勵,
鼓勵各市早改造、早減排、早受益,
推動發展清潔高效的煤電體系。
三是落實稅收政策。
推動出臺環保稅徵收標準,
為明年排汙費改環保稅打好基礎;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給予增值稅免征或即征即退政策,
對企業用於環境保護、節能節水的專用設備,
按專用設備投資額的10%從企業當年應納稅額中抵免;對符合條件的環保專案,
實行三免三減半的所得稅優惠政策。
三、加強管理,
提高資金效益。
一是加強資金整合。
在分配環保資金時,
盡可能採取因素法打捆給市縣,
由各地結合實際情況安排到環保專案。
今年7月份起,
進一步打破環保資金既定使用方向限制,
允許各市統籌用於環保攻堅,
避免資金使用碎片化,
切實提高了使用效益。
二是拓寬融資管道。
大力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
儲備並納入財政部資訊平臺的生態環保專案72個,
概算投資696億元。
截至目前,
推動設立了山東省節能、工業轉型升級等4支節能環保方面的投資引導基金,
吸引社會資本8.08億元。
積極統籌新增債券資金等支持生態環境保護,
進一步降低政府融資成本。
三是強化績效管理。
堅持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的理念,
對省級環保專項資金進行協力廠商績效評價,
評價結果與資金預算安排掛鉤。
建立了省級環保資金季調度制度和管理使用情況通報制度,
督促各市加快專案進度和資金撥付,
確保資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