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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場保安,因不滿工作安排,編輯了一條短信,卻將自己送進監獄

男子阿峰是省城一家商場的保安, 因不滿工作上的安排, 便給商場負責人發送了虛假恐怖資訊, 結果將自己送進了監獄。

今年3月的一天,

省城某商場人事部負責人小華收到一條短信, 短信內容讓他傻了眼:“請你轉告你們領導一聲, 在你們商場我裝了幾顆炸彈, 目的就是從2017年1月你們每月給我繳納3萬元保護費, 我保一切平安, 如果你們不交或者報警則後果自負, 跟領導彙報後什麼結果給我回資訊, 記住不要報警, 否則危及整個商場, 我會盯住你們, 再聯繫。 ”

感到事情嚴重的小華趕忙一邊向領導彙報, 一邊報案。 接警後, 警方立即啟動緊急預案, 派民警攜帶安檢排爆器材、警犬, 展開拉網式搜爆排爆4小時, 經排查未發現可疑爆炸物品。 當天, 阿峰便被抓獲。

日前, 經西寧市城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城東區人民法院對這起案件作出判決。 阿峰故意編造爆炸威脅的虛假恐怖資訊,

嚴重擾亂了社會公共秩序, 行為已構成編造虛假恐怖資訊罪, 且阿峰曾因敲詐勒索罪獲刑, 並在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再犯, 應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之罪, 系累犯, 應從重處罰, 故判處阿峰有期徒刑八個月。 (文中人名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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