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歲的阿梅自己是做水果生意的, 兩年前與小自己10歲的32歲男子阿鐘發生了關係, 阿鐘人長得白白淨淨, 口才也非常好, 經常哄得阿梅開心不已。
於是阿梅特別信任他, 一年後便生下了兩人的愛情結晶, 一個小女孩。
在阿鐘的花言巧語和哄騙之下, 兩人準備買套房子, 然後結婚, 給阿梅和孩子一個正式的名分。 於是阿梅傾盡了自己所有的家產, 一千多萬都打給了阿鐘, 讓他去處理買房子的事情。
可是一晃兩個多月過去了, 房子也沒買到, 錢也沒有看到蹤影, 幾次追問, 阿鐘都只是在推諉, 說沒有看到合適的, 總之每次都有自己的藉口和原因。
有一天早上, 阿梅無意中在男友的車裡發現了一張房屋契稅單, 稅單上的房屋地址, 就是當初兩個人看重的某套房屋地址, 但是房屋所有人的名字寫的卻是男友前妻的名字!
阿梅突然感覺被騙了, 非常氣憤, 她怒氣衝衝的帶著女兒去找男友的前妻, 找到男友丈母娘家才發現, 男友根本沒有離婚!他是拿著自己辛辛苦苦掙的錢買了豪宅送給原配了。
男友妻子得知此事後, 不僅沒有歸還買房的千萬鉅款, 反而將阿梅和丈夫告上了法庭, 以相奸罪起訴他們!
看了這個事件之後小編一直覺得很蹊蹺:
第一, 為什麼頻頻有大齡女人被小鮮肉欺騙, 屢次得手背後的原因大家都心知肚明, 卻偏偏不願去防範?
第二, 男子原配還將他兩告上法庭?有沒有可能男子和原配故意合夥去詐騙其他女人呢?
那麼, 你是怎麼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