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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書式老賴”被判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5萬,他到底做了啥?

欠債不還的叫“老賴”

各種耍花招, 轉移財產, 躲避執行的

則是升級版的“教科書式老賴”

是法院重點懲戒的對象

最近在寧德蕉城,

就有這麼一位“教科書式老賴”

把自己“賴”進了牢房

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他到底做了什麼呢?

案例回顧

2003年, 林沖(化名)向陳達(化名)借了60多萬元。 陳達幾經催討未果, 2005年向蕉城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經審理, 判處林沖返還陳達63.947萬元及利息。 因林沖未履行還款義務, 同年11月陳達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不過, 林沖可不是“家徒四壁”的“老賴”

其在蕉城區漳灣鎮下塘島嶼擁有130畝蝦塘

130畝是什麼概念?

那可是一眼望不到盡頭的......

打個簡單粗暴的比喻

占地面積將近3個福建省體育館那麼大

隨後, 蕉城法院向蕉城區海洋漁業局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 要求凍結林沖蝦塘的移戶手續, 並裁定查封、凍結該蝦塘。 因蝦塘轉讓專案停止, 林沖帳戶又無可執行財產, 手續一凍結就是11年。 11年間, 林沖均未向陳達主動還款。

蕉城區土地收儲中心徵收了林沖100.669畝蝦塘

林沖獲得徵收補償款442.9萬元

然而, 面對即將到手的鉅款

林沖做的第一件事卻是:

林衝要求蕉城區漳灣鎮臨港工業區征地收海工作指揮部將392.6萬元轉入其女婿陳小龍(化名)的帳戶。 錢款到手後,林沖依然拒不執行法院判決,並將其中377多萬元用於償還其他債務,餘下部分用於日常生活開銷。

最終,林沖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

今年5月23日林沖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6月3日被逮捕

蕉城法院審理認為

被告人林沖對人民法院的判決

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

情節特別嚴重

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什麼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是指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行為,處罰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小執在此提醒各位被執行人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

法院判刑沒商量!

被執行人千萬別抱僥倖心理

切莫以身試法!

轉自:福建執行微信公眾號

錢款到手後,林沖依然拒不執行法院判決,並將其中377多萬元用於償還其他債務,餘下部分用於日常生活開銷。

最終,林沖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

今年5月23日林沖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6月3日被逮捕

蕉城法院審理認為

被告人林沖對人民法院的判決

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

情節特別嚴重

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什麼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是指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行為,處罰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小執在此提醒各位被執行人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

法院判刑沒商量!

被執行人千萬別抱僥倖心理

切莫以身試法!

轉自:福建執行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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