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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不好上街打學生 一任性市民尋釁滋事獲刑

安徽省明光市市民徐某某持棍上街毆打路邊的初中學生, 原因只因自個心情不好!他也因此為自己的任性買了單:安徽省光明市人民法院以其犯尋釁洋事罪, 對其一審處刑三年零六個月。

現年42歲的安徽省明光市市民徐某某一直無正當職業, 2016年曾因毆打他人被當地公安機關行政拘留三日、罰款四百元。 2017年10月27日, 徐某某因個人事務心情不好, 遂產生打人洩憤的念頭, 並于當日13時許, 攜帶一根木棒來到該市一學校附近, 對騎電動車路過此處的該市第二中學初中女學生張某及其上小學的弟弟頭部等身體多部位進行毆打, 致使張某姐弟二人身體多處受傷。 經當地公安機關法醫鑒定:張某右手食指、中指近節指骨骨折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頭皮損傷為輕微傷;張某弟弟頭皮挫傷、體表軟組織挫傷均為輕微傷。 事發當日, 徐某某向當地公安機關投案。

法院審理後認為, 被告人徐某某為發洩情緒, 隨意毆打未成年學生, 致一人輕傷, 一人輕微傷, 情節惡劣, 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罪。 案發後, 其能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 系自首, 依法可從輕處罰, 據此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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