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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證都領了,你現在說不買房子不辦婚禮是不是有點晚了
我家在江蘇三四線開外小縣城,
她家是在隔壁縣的。
大學畢業後我們都回來工作了。
現在工作沒多久,
但好在都是事業編,
現在我一個月才五千塊錢,
當然以後會漲很多。
今年10月份經過雙方家長同意後,
我們領證了。
我父母年紀大了,
66歲了(我有個大我12歲的姐姐),
我們一家這幾口子身體都不是很好。
我媽八年前做了個大手術,
花了很多錢,
加上現在住的二層小樓十年前建的時候也花了很多錢,
家裡積蓄真的很少了,
估計只有七八萬塊錢了。
怕我結婚錢不夠,
我爸都66了還在堅持去幹活,
為了多攢點錢,
明年好讓我把我女朋友娶回家。
每每看到爸媽逐漸衰老的身體,
我心裡真的很難受。
結果昨晚我女朋友突然就生氣了,
我不明所以,
經過再三詢問,
原來是她班上同事的男朋友家在她同事的逼迫下買房子了。
她卻什麼都沒有。
後來為了我們什麼時候買屬於我們自己房子的問題,
我們吵了一架。
我女朋友的意思是我要買房,
不買房不結婚。
爭論到最後她的意思是現在不買也行,
得把首付二十萬放她那,
不然就分,
可我家哪掏的出來那麼多錢啊。
我說那得借啊,
借了也是我還啊,
現在借了幹嘛,
家裡房子近三百平米不夠住嗎?她卻說她要屬於我們自己的房子,
還有錢憑什麼讓我來還。
我再怎麼解釋她都不聽,
她說了好多傷人的話,
我已經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現在想來當時領證真有點衝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