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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證都領了,你現在說不買房子不辦婚禮是不是有點晚了

我家在江蘇三四線開外小縣城, 她家是在隔壁縣的。 大學畢業後我們都回來工作了。 現在工作沒多久, 但好在都是事業編, 現在我一個月才五千塊錢, 當然以後會漲很多。 今年10月份經過雙方家長同意後, 我們領證了。
​我父母年紀大了, 66歲了(我有個大我12歲的姐姐), 我們一家這幾口子身體都不是很好。 我媽八年前做了個大手術, 花了很多錢, 加上現在住的二層小樓十年前建的時候也花了很多錢, 家裡積蓄真的很少了, 估計只有七八萬塊錢了。 怕我結婚錢不夠, 我爸都66了還在堅持去幹活, 為了多攢點錢, 明年好讓我把我女朋友娶回家。
​每每看到爸媽逐漸衰老的身體, 我心裡真的很難受。 結果昨晚我女朋友突然就生氣了, 我不明所以, 經過再三詢問, 原來是她班上同事的男朋友家在她同事的逼迫下買房子了。 她卻什麼都沒有。 後來為了我們什麼時候買屬於我們自己房子的問題, 我們吵了一架。 我女朋友的意思是我要買房, 不買房不結婚。
​爭論到最後她的意思是現在不買也行, 得把首付二十萬放她那, 不然就分, 可我家哪掏的出來那麼多錢啊。 我說那得借啊, 借了也是我還啊, 現在借了幹嘛, 家裡房子近三百平米不夠住嗎?她卻說她要屬於我們自己的房子, 還有錢憑什麼讓我來還。 我再怎麼解釋她都不聽, 她說了好多傷人的話, 我已經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現在想來當時領證真有點衝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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