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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濰坊通報5起扶貧領域典型問題,涉及我市一村

今年以來,濰坊全市紀檢監察機關緊盯扶貧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為脫貧攻堅工作提供堅強紀律保障。 市紀委、市“作風建設年”活動辦現將近期查處的5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青州市廟子鎮桃行村黨支部書記兼村主任岳經慶任職期間,通過授意他人或自己保存本村大部分低保戶低保款存摺的方式,與該村原文書于懷榮違規提取低保款用於村內其他支出,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于懷榮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昌樂縣高崖庫區東白塔村黨支部書記張傳喜在負責本村養老金和移民補助的發放核減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在明知享受條件的3名村民去世的情況下,仍然進行公示並上報,致使該3名村民親屬違規冒領養老金和移民補助。 張傳喜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臨朐縣山旺鎮姚家莊村在危房改造工作中,未嚴格審核把關,致使村民張某某未嚴格按照申請的危房改造項目對房屋進行翻建,而僅對房屋進行大修的情況下通過竣工驗收,並領取危房改造資金。

該村首席代表張光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高密市柴溝鎮常家疃村文書徐金相在協助柴溝鎮政府辦理2017年庫區移民後期扶持人口核定工作時,未按照規定要求將戶口已不在本村的村民鹿某進行核減,致使其繼續享受庫區移民扶持政策,造成國家損失,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安丘市輝渠鎮石灰窯子村在研究上報該村7名村民為低保戶後,支取低保款平均分配給村內60歲以上老人,該村村務負責人李培仁、報帳員李培善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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