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晚, 家住承德的黃某因酒後駕駛營運重型貨車途經103國道安平路口時被交警部門查獲, 被處以罰款5000元、拘留15日、吊銷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的處罰。 面對這樣的處罰結果, 黃某後悔不已。
REC
當天晚上7點半左右, 香河交警大隊安平中隊在103國道安平路口對過往車輛安全檢查時, 一輛車牌號為“津c22xxx"的重型半掛貨車速度明顯變慢, 形跡可疑, 民警示意該車靠邊接受檢查,
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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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
罰
目前, 民警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 對於黃某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5日、吊銷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