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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香河查獲一起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違法行為!

12月18日晚, 家住承德的黃某因酒後駕駛營運重型貨車途經103國道安平路口時被交警部門查獲, 被處以罰款5000元、拘留15日、吊銷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的處罰。 面對這樣的處罰結果, 黃某後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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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晚上7點半左右, 香河交警大隊安平中隊在103國道安平路口對過往車輛安全檢查時, 一輛車牌號為“津c22xxx"的重型半掛貨車速度明顯變慢, 形跡可疑, 民警示意該車靠邊接受檢查,

在檢查時, 駕駛人只是拿出駕駛證、行駛證卻遲遲不下車, 民警發現該車駕駛人面色緋紅, 懷疑其涉嫌酒駕, 便對其進行酒精呼氣測試, 結果顯示該駕駛人體內血液酒精含量為30mg/100ml, 屬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民警詢問得知, 駕駛人在中途吃飯時感覺有些疲勞, 認為喝點酒能提提神, 覺得自己沒有喝多少不妨事, 於是開車繼續上路, 卻不料在途中被交警查獲。

目前, 民警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 對於黃某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5日、吊銷駕駛證,

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並處罰款50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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