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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走應急車道時真的急?

如何正確使用應急車道?

應急車道普通車並非不能用, 它只提供給有緊急需要的車輛以及消防救援車輛使用, 那麼什麼情況下我們可以使用應急車道?又該做好哪些注意事項呢?

1、哪些情況可使用應急車道?

高速公路應急通道僅供應急車輛使用, 包括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等在執行緊急任務時, 可以在應急車道內行駛, 其它車輛在非緊急狀況下禁止在應急車道上停車或行駛。

至於什麼才算是緊急情況, 青海交警給出的解讀是:車輪爆胎、車輛制動失靈或轉向失控、行車遭遇事故或發生火災、爆炸等意外情況;在這些情況下才能夠在應急車道緊急停車, 除此之外其它情況下是不允許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停車的。

那些被部分司機自認為緊急的例如“困了在應急車道臨時歇息”、“換駕駛員”、“設導航查地圖”、“打電話”、“為小孩換尿布”、甚至“方便”等等都不是緊急情況, 此時在應急車道臨時停車都是違法的。

2、在應急車道臨時停車應該怎麼做?

如果發生了緊急情況需要在高速應急車道上臨時停車, 一定要確保車輛必須停在應急車道白線內, 並且車輛最好盡可能的靠近高速護欄、遠離行車道。 同時開啟雙閃燈, 並在車輛後方150米處放置三角警示牌, 能見度低或者夜晚還需要將放置三角警示牌的距離適當提升到200米以上。

停車後車內乘客禁止繼續待在車內, 應該下車轉移到護欄之外的安全區域內。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選擇應急車道停靠時, 應盡可能的避免在轉彎路段。

● 為什麼佔用應急車道的亂象屢禁不止呢?

一直以來, 對於違規佔用應急車道的行為都有相關的懲罰。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佔用應急車道行駛的, 一次將被扣6分, 大部分地區還將加以罰款200元的處罰。 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82條也提到, 在高速行駛時非緊急情況時禁止在應急車道行駛或者停車。

但佔用應急車道一直以來都屢禁不止,每到節假日高速塞車時,總有車輛在眾目睽睽之下走應急車道,為什麼這種情況會屢禁不止呢?編輯覺得有以下幾個原因:

1、執法取證難 違法成本低

取證難是佔用應急車道亂象屢禁不止的原因之一,雖然在部分高速路段設置了拍攝佔用應急車道的攝像頭,但這並沒有什麼luan用,很多人在應急車道臨時停車時會“聰明”的選擇在沒有攝像頭的路段,而有的甚至直接將車牌遮起來(這種行為將被處於扣12分的懲罰),交警根本無從取證。

至於違法成本,根據交通法規,將被處以扣6分的懲罰。但大部分地區早以意識到扣6分的處罰力度遠遠不夠,因此額外增加了罰款200元的規定,深圳地區甚至將罰款提至3000元。但這樣的處罰力度還是無法阻止佔用應急車道這種亂象的頻繁發生。

編輯建議可加大對違法佔用應急車道的懲罰力度,像當年嚴查酒駕一樣,將違法佔用應急車道的,從一次扣6分提升到12分或者吊銷駕駛證,或許這樣才能達到足夠的震懾作用。

2、日常不良開車習慣、從眾心理導致

可以肯定的是,大部分佔用高速應急車道的,平時開車也是隨意變道,那裡有空隙就往那裡鑽、胡亂加塞的。正是因為平時開車胡亂慣了,所以在高速上遇到堵車時看到應急車道便毫不猶豫的走上去了。

還有一部分是屬於跟風,看到前面有人從應急車道上走,想著別人都走了我也可以走,就佔用一下不影響,於是也跟著走上應急車道。在這樣的惡性循環下才導致佔用應急車道的違法行為屢禁不止。

3、交規關於緊急情況的解釋不明確

在交規裡面,僅僅提到“非緊急狀況下禁止在應急車道停車或行駛”,但對於緊急情況卻沒有明確的定義。因此就有許多人明明知道非緊急情況下不能違規佔用應急車道,但卻做出了自認為是緊急情況,從而在應急車道上逗留的行為。例如我們之前就有提到過的“高速跳操哥”。

因為在開車過程中覺得累了,所以將車停在應急車道上,直接下車在高速上做起了體操來提神。而在文章後面的評論區,我們甚至發現有網友認為這種行為沒什麼不對。

點擊下面圖片鏈閱讀更多關於相關文章:

累了要休息可以到服務區去休息,但不能在應急車道上亂停車,更不能將車停在應急車道上而人在車內睡覺,否則分分鐘連自己怎麼歸西的都不知道。

但佔用應急車道一直以來都屢禁不止,每到節假日高速塞車時,總有車輛在眾目睽睽之下走應急車道,為什麼這種情況會屢禁不止呢?編輯覺得有以下幾個原因:

1、執法取證難 違法成本低

取證難是佔用應急車道亂象屢禁不止的原因之一,雖然在部分高速路段設置了拍攝佔用應急車道的攝像頭,但這並沒有什麼luan用,很多人在應急車道臨時停車時會“聰明”的選擇在沒有攝像頭的路段,而有的甚至直接將車牌遮起來(這種行為將被處於扣12分的懲罰),交警根本無從取證。

至於違法成本,根據交通法規,將被處以扣6分的懲罰。但大部分地區早以意識到扣6分的處罰力度遠遠不夠,因此額外增加了罰款200元的規定,深圳地區甚至將罰款提至3000元。但這樣的處罰力度還是無法阻止佔用應急車道這種亂象的頻繁發生。

編輯建議可加大對違法佔用應急車道的懲罰力度,像當年嚴查酒駕一樣,將違法佔用應急車道的,從一次扣6分提升到12分或者吊銷駕駛證,或許這樣才能達到足夠的震懾作用。

2、日常不良開車習慣、從眾心理導致

可以肯定的是,大部分佔用高速應急車道的,平時開車也是隨意變道,那裡有空隙就往那裡鑽、胡亂加塞的。正是因為平時開車胡亂慣了,所以在高速上遇到堵車時看到應急車道便毫不猶豫的走上去了。

還有一部分是屬於跟風,看到前面有人從應急車道上走,想著別人都走了我也可以走,就佔用一下不影響,於是也跟著走上應急車道。在這樣的惡性循環下才導致佔用應急車道的違法行為屢禁不止。

3、交規關於緊急情況的解釋不明確

在交規裡面,僅僅提到“非緊急狀況下禁止在應急車道停車或行駛”,但對於緊急情況卻沒有明確的定義。因此就有許多人明明知道非緊急情況下不能違規佔用應急車道,但卻做出了自認為是緊急情況,從而在應急車道上逗留的行為。例如我們之前就有提到過的“高速跳操哥”。

因為在開車過程中覺得累了,所以將車停在應急車道上,直接下車在高速上做起了體操來提神。而在文章後面的評論區,我們甚至發現有網友認為這種行為沒什麼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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