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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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茂旗明安鎮原民政助理格日樂巴圖套取“三民”補助和“低保”補助的問題。
2011年至2013年, 格日樂巴圖將違規套取的農村牧區最低生活保障補助63204元, 給趙某某等5人共計61000元, 剩餘2204元占為己有。 2013年至2015年, 格日樂巴圖將得力格等七人的農村“三民”定期定量補助款發放到其妻子和包永存一卡通上, 共計123000元。 其中53520元現金給了應享受補助的獨貴瑪等人, 但得力格、賓巴、巴德瑪的“三民”補助款只給了得力格、賓巴夫婦13000元, 巴德瑪4000元, 剩餘52480元占為己有。 2017年8月24日, 達茂旗紀委給予格日樂巴圖開除黨籍處分。 2017年9月29日, 達茂旗監察局給予格日樂巴圖開除公職處分。
2
固陽縣懷朔鎮孤山村原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劉清海截留救災款、套取危房改造金的問題。
2013年至2015年, 劉清海截留救災款1000元挪用于開支飯費, 違規使用危房改造資金48348元挪用于建設村委會辦公室。 2017年8月30日, 固陽縣懷朔鎮黨委給予劉青海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3
包頭金山工業園區紅崖灣村委元勝公村小組原組長劉貴騙取養老保險金的問題。
2011年至2013年, 劉貴隱瞞劉某某2011年11月份去世的事實, 從 2011年12月到2013年4月, 共騙取養老保險金1875元。 2017年8月11日, 包頭金山工業園區工作委員會給予劉貴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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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右旗明沙淖鄉蒙家營子村黨支部副書記王四其截留危房改造金的問題。
2013年至2015年, 王四其任蒙家營子村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期間, 利用協助鄉政府進行本村危房改造之便, 私自截留撥付給村民的危房改造金49377.2元。 2017年8月21日, 土右旗紀委給予王四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退回違紀所得。
5
土右旗蘇波蓋鄉三間房村原黨支部書記喬軍截留五保供養金的問題。
2009年至2012年, 喬軍扣留五保戶段三旦的五保供養金專戶存摺, 且私自截留五保供養金8900元。 2017年6月5日, 土右旗紀委給予喬軍黨內警告處分, 責令其退回違紀所得。
興安盟
6
阿爾山市天池鎮杜拉爾村原主任李富利用職務之便違規享受危房改造資金問題。
2011年7月杜拉爾村在上報91戶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群眾名單時, 李富以其本人及其妻子黃某的名義, 將自家在杜拉爾轄區內的兩處不是危房且平時一家人不用於居住的平房上報, 該兩處平房獲得了危房改造政府補貼4.554萬元。 李富將自家不符合條件的平房納入危房改造範圍違規享受改造資金違反了廉潔紀律。 2017年1月24日阿爾山市紀委給予李富嚴重警告處分。 對4.554萬元違紀款予以追繳, 上繳國庫。
7
突泉縣水泉鎮團結村支委兼秘書關成春利用職務之便騙取危房改造補貼款問題。
2012年, 關成春利用職務便利, 夥同團結村村民唐某某, 以虛報危房的形式, 騙取危房改造補貼款16232元, 並將其中7032元占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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紮賚特旗寶力根花蘇木紮格斯台嘎查2名村幹部侵害貧困戶利益、套取扶貧項目資金問題。
2016年5月, 寶力根花蘇木紮格斯台嘎查原嘎查達包太平和嘎查原黨支部書記王有順擅自將用於幫扶該嘎查21戶貧困群眾的扶貧農機具租金29000元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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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蘭浩特市衛東辦事處和平村黨總支書記王連國失職失責造成扶貧資金損失等問題。
10
突泉縣民政局原低保股負責人張永權審核低保物件過程中失職失責問題。
2002年8月至2010年5月, 張永權擔任突泉縣民政局低保股負責人期間, 在審核突泉鎮民政所初審城市居民提交的低保申請材料以及出具初審意見時, 未按要求嚴格審核辦理, 審批後未按規定動態管理, 導致19戶城市居民不符合辦理低保的程式而被批准享受低保,致使2005年2月至2010年4月期間419,382.00元城鎮低保資金被違規領取。2017年9月7日,突泉縣紀委給予張永權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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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右中旗巴彥淖爾蘇木黨委書記包哈斯、時任黨委副書記、蘇木達張志宏產業扶貧專案實施中履職不力的問題。
2012年10月,科右中旗扶貧辦統一採購撥給巴彥淖爾蘇木巴彥塔拉嘎查2000只扶貧羊,每只900.00元,總價值180萬元。扶貧辦送羊當晚包哈斯安排把羊圈到巴彥淖爾嘎查書記家棚圈和雙榆樹嘎查合作社內。巴彥塔拉嘎查分兩批領回並分配1624只羊。其餘256只羊,因巴彥淖爾蘇木黨委書記包哈斯、時任黨委副書記、蘇木達張志宏在交接羊的過程中沒有指定專人負責清點和交接管護,導致損失256只羊 (死亡81只,丟失175只)。包哈斯、張志宏在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對扶貧羊監管不力,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一定損失。2017年9月12日,科右中旗紀委分別給予包哈斯、張志宏二人黨內警告處分。
導致19戶城市居民不符合辦理低保的程式而被批准享受低保,致使2005年2月至2010年4月期間419,382.00元城鎮低保資金被違規領取。2017年9月7日,突泉縣紀委給予張永權黨內嚴重警告處分。11
科右中旗巴彥淖爾蘇木黨委書記包哈斯、時任黨委副書記、蘇木達張志宏產業扶貧專案實施中履職不力的問題。
2012年10月,科右中旗扶貧辦統一採購撥給巴彥淖爾蘇木巴彥塔拉嘎查2000只扶貧羊,每只900.00元,總價值180萬元。扶貧辦送羊當晚包哈斯安排把羊圈到巴彥淖爾嘎查書記家棚圈和雙榆樹嘎查合作社內。巴彥塔拉嘎查分兩批領回並分配1624只羊。其餘256只羊,因巴彥淖爾蘇木黨委書記包哈斯、時任黨委副書記、蘇木達張志宏在交接羊的過程中沒有指定專人負責清點和交接管護,導致損失256只羊 (死亡81只,丟失175只)。包哈斯、張志宏在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對扶貧羊監管不力,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一定損失。2017年9月12日,科右中旗紀委分別給予包哈斯、張志宏二人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