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浦東網警
請注意紅線部分,
此謠言屬於典型的“聽說”以及“我朋友”系列,
由於其非常“博眼球"的內容和“朋友在警察局”的幌子,
造成了該謠言在社交平臺內大量傳播和擴散。
張某散佈謠言擾亂公眾秩序的行為違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考慮到其尚未成年且屬於初犯, 浦東警方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 並督促其監護人和相關學校加強管教。
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
散佈謠言, 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 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警方提醒隨著互聯網的發展,
每個人都可以參與到網路內容的生產創作中來,
互聯網使得謠言的傳播成本大大降低,
而傳播速度和影響範圍卻有了質的飛躍。
一些虛假資訊在表述上的誇張、離奇(比如本案中的謠言),
則正好迎合了每個人的獵奇心理,
從而能夠迅速吸引大眾眼球。
警方借此案提醒廣大線民, 尤其是在校學生等未成年人, 切勿輕信、傳播, 甚至加工、編造未經核實的資訊, 需樹立法治觀念和自律意識,
線民在網上所發表的言論和資訊都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望大家共勉並自重。
網警將開展7x24小時不間斷的巡查執法,
嚴查各類網上違法資訊,
對於其中情節嚴重者,
依法追究行政、刑事責任,
對於挑戰法律尊嚴的,
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