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 記者從市民政局獲悉, 為保障城鄉特困家庭基本生活, 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德州市再次提高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每人每月提高30元。
目前, 全市共有城鄉低保人員108265名、城鄉特困人員12215名。 此次全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為:市直及德城區、陵城區、德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德州運河經濟開發區標準由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不低於450元;其他各縣(市)標準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不低於430元。 全市農村低保標準由每人每月285元提高到不低於315元。
同時, 根據我市2016年12月出臺的《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實施意見》,
另外, 今年我市按照差異化服務原則, 新增特困人員照料護理補貼, 半自理人員和完全不能自理人員每人每年分別補貼800元、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