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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條」《淮安市司法局完善五項舉措加強縣(市、區)局“一把手”協管》獲領導批示

【領導批示】

12月14日, 廳政治部主任趙庭朴在《淮安市司法局完善五項舉措加強縣(市、區)局“一把手”協管》(司法行政工作簡報第46期)上批示:淮安市局抓縣級司法局主要領導協管思路清、措施實、成效明顯, 推動了市域範圍內司法行政工作發展, 請各地學習借鑒。

【批示檔】

淮安市司法局完善五項舉措加強縣(市、區)局“一把手”協管

近年來, 淮安市司法局黨組把加強縣(市、區)領導班子建設作為隊伍建設的重中之重, 健全完善幹部協管工作機制, 切實強化領導班子執行力和履職力, 縣(市、區)局“一把手”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得到有效激發, 全市系統“一盤棋”意識明顯增強。

一是嚴格“一把手”任前考察。 該局對擬任縣(市、區)局主要負責人的人選開展組織考察, 通過調閱檔案、與原所在單位相關人員訪談等方式瞭解擬任人選德能勤績廉情況, 通過與擬任人選面談瞭解擬任人選個人意願和性格特點,

並根據需要開展外調, 組織考察力求“考的嚴、考的准、考的細、考的實”, 為黨組決策提供翔實依據。

二是嚴肅“一把手”任職復函。 對縣(市、區)委提出的司法局主要負責人調整徵求意見函, 市局黨組召開專題黨組會集體研究, 聽取政治部全面彙報考察情況及初步意見, 由市局黨組回復縣(市、區)委意見, 對於擬任人選優秀的, 予以同意;對於擬任人選存在明顯不足的, 建議縣(市、區)委另予安排合適人選;對於擬任人選存在一定不足但不足以否決的, 商縣(市、區)委組織部門出具該同志考察報告, 承諾若不能達到市局考核要求, 將根據市局意見及時調整幹部。

三是開展“一把手”任職談話。 2016年以來, 該市洪澤區、漣水縣、淮陰區、盱眙縣司法局主要負責人進行了調整,

針對各縣(市、區)不同情況, 市司法局局長、局黨組書記分別與四名新任局長開展任職談話, 肯定成績, 指出問題, 要求新到任“一把手”做到講政治、顧大局、做表率、爭一流, 既壓擔子, 又給動力, 既下任務, 又教方法。

四是強化“一把手”業務培訓。 各縣(市、區)司法局“一把手”到任後, 市局採取組織參加省廳新任司法局長培訓、省司法行政網上學院學習、淮安市政法大講堂、淮安市司法行政幹部高校綜合研修班以及利用手機黨校學習等方式強化培訓, 提高“一把手”理論研討、業務謀劃、群眾工作能力。

五是嚴格“一把手”績效考核。 出臺《淮安市司法行政幹部能上能下暫行規定》,

建立市局與縣(市、區)委、政府常態化聯繫溝通機制, 明確縣(市、區)司法局“一把手”績效考核量化標準, 凡在全省排名前25位或進位30名以上的縣(市、區)司法局, 直接評為先進集體, 主要負責人評先評優、幹部推薦優先, 市局向縣(市、區)委、政府發喜報;在全省排名後10位或退位20名以上的縣(市、區)司法局, 主要負責人在全市司法行政大會上表態發言, 市局責成召開並派員參加縣(市、區)司法局專題民主生活會, 落實整改措施, 向縣(市、區)委、政府通報情況, 第二年繼續落後的, 市局黨組向縣(市、區)黨委提出司法局主要負責人調整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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