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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轎車沖上路基,司機沒下車加大油門繼續開,兩杯小酒勁兒挺大啊

12月18日22時11分許, 長春交警蓮花山大隊民警在長吉南線泉眼鎮巡邏時, 發現一輛吉A20J**號白色小型轎車由於操作不當, 沖上路基。 但是該車駕駛員沒有下車, 而是在短暫停歇後, 馬上又加大油門向前方駛去。 民警馬上意識到該車駕駛員很可能有問題, 急忙駕車跟隨, 同時趕緊聯繫附近執勤民警, 在泉眼大街路口對該車輛進行攔截。

民警將該車攔下後, 車窗剛剛打開, 就聞到車內的酒精味濃厚,

且看到駕駛員臉色泛紅, 眼神迷茫。 民警判斷該駕駛員可能有酒後駕車嫌疑, 於是要求他立即下車接受呼吸式酒精測試儀檢測。 經測試, 駕駛員宋某的酒精濃度測試值為66mg/100ml, 已屬於酒後駕駛機動車。

宋某稱, 當天中午, 他和朋友都喝了兩杯白酒、一瓶啤酒。

離開時, 宋某自告奮勇當起司機, 因酒精作用, 未控制好油門力度, 剛駕車出門就沖到路基上, 碰巧被民警攔截。 同時, 宋某也對自己的酒後行為感到後怕, 還好路基上並未有行人及其他障礙物, 否則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鑒於宋某的酒駕行為,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蓮花山大隊依法對給予宋某行政拘留7日, 並處罰款2000元、記12分、駕駛證暫扣6個月的處罰。

為確保長春市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 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決定自12月14日起至明年3月31日, 在全市範圍內組織開展冬季集中整治交通違法行為統一行動。 統一行動將重點加強治理酒駕、醉駕、毒駕、無牌無證、超員、超載、亂停車、亂變道、遇車輛排隊不依次等候(外掛)等嚴重擾亂冬季行車秩序、危及行車安全的交通違法行為。

從12月14日至18日, 長春交警共查獲40名酒後駕車者, 其中飲酒駕車24人, 涉嫌醉酒駕車16人。

長春交警提示:酒後駕駛害人害己, 所面臨的嚴重後果比你想像的要嚴重得多。

在與家人朋友聚會時, 一定要做到“找代駕, 不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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