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6·22杭州保姆縱火案”明日開庭
6月26日, 縱火案發生4天后, 起火樓層情景。
新京報記者 王婧禕 攝
8月15日, 莫煥晶在杭州看守所裡寫給林生斌的道歉信。 11月28日, 林生斌妻兒出殯時, 党琳山律師曾想把道歉信交給林生斌, 但林生斌未收。 受訪者供圖
明日上午9時,“6·22杭州保姆縱火案”將在杭州中院開庭審理。 今年8月21日, 檢方以放火罪、盜竊罪, 依法對犯罪嫌疑人莫煥晶提起公訴。
新京報記者獲取的起訴書中顯示,
新京報:信的內容是什麼?
黨琳山:主要是道歉, 裡面有一句話, 如果我死了能讓你好過一點, 我真的願意立刻去死。
新京報:你認為案件中其他主體有責任嗎?
黨琳山:希望還原事實, 接下來才能理清責任。 根據現有資訊, 莫放火肯定要承擔責任, 但造成四人死亡, 物業和消防也有責任。
新京報:此次庭審有哪些辯護空間?
黨琳山:首先要考慮到主觀狀態和動機。 莫煥晶的動機是想放點小火, 然後把火救了, 讓朱小貞感激她, 她再去借錢。 她一直供述她的動機不是殺人。
第二是考慮她的犯罪情節手段。 莫煥晶在五點放火, 她說是因為朱小貞每天五點就起床運動, 救火比較容易。 還有她放火的地點是在客廳一個角落裡, 也不想把火放大。
第三就是莫煥晶有認罪的態度。
但她沒有能力賠償, 而且造成的後果非常嚴重, 還有就是她不可能得到家屬諒解。 如果能積極賠償, 能得到家屬諒解的話, 判死刑的概率比較小, 但這個案件是比較困難的。
新京報:莫煥晶家人對庭審的期待是什麼?
黨琳山:莫煥晶對我比較信任。 我也跟她家人說過, 情況非常困難, 他們應該有心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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