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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宣判:陳世峰免死只獲刑20年,輿論一片譁然

江歌案宣判了, 陳世峰免於死刑

獲有期徒刑20年

他的審判過程, 可謂是一場“戲精的誕生”

這個判決, 寒了百萬留學生的心

但此時我們更擔心江媽媽,

她如何承受得住

陳世峰免於死刑, 輿論一片譁然

江歌案在今天迎來了最終宣判, 陳世峰被日本法庭判處有期徒刑20年。

此判決一出, 輿論一片譁然, 既為正義沒有得到伸張而悲哀, 也為江歌媽媽感到痛心。

雖然江歌媽媽仍可以發起民事訴訟,

但結果渺茫。

首先, 成功索賠非常困難。

陳世峰是成年人, 法庭無法回收他父母的財產。 原則上就是用陳世峰在日本的財產作為賠償, 但他在日本幾乎沒有財產, 馬上又要進監獄服刑, 因此, 希望渺茫。

其次, 陳世峰能獲得假釋。

據日本法務省統計:近6成有期徒刑者可獲假釋,

且外國服刑者假釋後, 將立即被遣回自己的國家。 國際社會不贊同雙重刑罰, 所以陳世峰在日本服刑後, 回到中國再被追訴的可能性不大。

再者, 這案件幾乎到此為止。

此刑事案件的當事人是檢方和被告, 遺屬不屬當事人。 只有當檢方不服判決時, 可以二審公訴至高等法院, 三審上告至最高法院。 否則, 即便江歌媽媽不滿一審判決, 也無法上告。

所以, 讓人感慨的是——

可能用不了幾年, 在獄中爭取減刑的陳世峰便可出獄, 他出獄的時候可能還不到40歲, 依然可以結婚生子, 有無限可能。

而江歌的生命, 永遠靜止在24歲。

其實, 人只要站在陽光下就會有影子, 而陳世峰的影子就是殺害了江歌這個事實,

更是他犯錯後的不思悔改和推卸責任。

不論以後的他有何種可能, 這個事實都會像影子一樣伴隨他一生。

因為, 他不僅缺乏對生命的尊重, 更沒有對法律和責任的敬畏。

陳世峰出庭六天, 實力演繹“戲精的誕生”

在2017年12月11日至18日的庭審中, 陳世峰用狡辯、不認罪和潑髒水,

實力演繹了一場“戲精的誕生”。

一開始, 陳世峰在庭上只承認恐嚇等對自己影響較輕的罪名, 堅決不認蓄意殺人罪。

他更不認對判決有關鍵作用的兇器, 始終堅稱自己沒有帶刀前往江歌住處。

但他這些狡辯都被檢方用案發地附近的監控等證據揭穿,其大學研究室也找到了與兇器相似的刀殼,證明他當天有預謀殺人的意圖。

陳世峰稱事後掩埋了兇器,警方至今沒找到。

而且,檢方在陳當天帶去的酒瓶上檢測到他的DNA,直指他為了殺人喝酒壯膽。

在證據面前,不論陳世峰如何狡辯,辯方“殺人未遂”的說法都難以成立。

在庭審剛開始時,陳世峰看起來楚楚可憐,說“殺江歌不是故意的、刀不是我的、江歌先刺了我”。

但隨著檢方一步步披露證據,有力地質問,陳世峰自私暴躁的個性暴露無遺。

在庭審中有好幾次,陳世峰被問得無言以對時,就怒而反問法官和檢方。

當殺人罪行在鐵證面前無法否認時,他反駁:“我要是想弄傷她,就直接刺她了,不是嗎?”

當檢方問陳世峰為何江歌沒有退路,他卻把話題轉移到劉鑫身上,反問法庭:“這麼大的漏洞,為什麼沒人去注意?”

當檢方質疑他第一次提及在劉鑫家看到江歌的酒是否屬實,他回答:“不知道,事實就是事實。本來就有這個事實。你問我,我才回答,我不能主動告訴你啊,對吧?”

當檢方問他行兇後為什麼唯獨將衣服晾在家沒有丟掉。他立刻反問:“我的屋子整個被員警包圍了,你覺得我能出去嗎?”

更要命的是——在致命傷口的位置等重要細節上,陳世峰更是多次改口供,原因是:“場面太慘烈,(記憶)可能有出入”。

而這些說辭在檢方面前,無一站得住腳。

陳世峰說劉鑫撒謊,而他自己又有幾句實話呢?

在法庭上,他的態度一變再變,不知道哪一刻才是真實的他。

他聲稱寫了很多道歉信給江媽媽;

啞口無言時,又“怒懟”法官檢方;

在律師引導下,還失聲痛哭向江母道歉:“此生都無法原諒自己”。

他甚至說:“刺江歌時,我全身都在打顫,蹲下時地上全是水,原來是我尿了一褲子。”

始終冷眼旁觀的江歌媽媽說,陳世峰不僅隱藏了兇器,案發後也沒有反省,庭審中還一直狡辯跟演戲。

所以,在最後一次庭審中,陳世峰堅持要下跪向她道歉。

而看慣了他的“表演”的江歌媽媽,在崩潰後,只有一句——不接受!

劉鑫,又到底說了多少謊?

在江歌遇害後的第294天,在江媽媽的百般請求下,劉鑫終於答應見面。

面對江媽媽跟媒體的再三詢問,劉鑫堅稱自己沒鎖門。

但庭審第一天,警方公佈的錄音顯示,劉鑫在當晚報警時親口承認鎖了門,更知道門外就是陳世峰。

可是,現身法庭作證的她把上面說法全部推翻:沒鎖門、沒遞刀、沒聽見外頭的求救。

她一身清白。

而在陳方律師的證言中,劉鑫不僅鎖了門、遞了刀、知道門外是陳世峰,還親手將江歌推出門外。

甚至,在現場發現的刀柄上沒有指紋與血跡,辯方律師在最後一次庭審中指出:可能是劉鑫清理了現場。

但這些,也被認為是陳世峰方為了汙化劉鑫的證人身份,使她的證言不可信不被採納,故意為之。

劉鑫縱有千般不是,但陳世峰拿她當擋箭牌的樣子,真的很難看。

而真相究竟怎樣,我們不得而知,因為本次庭審的證據將永遠不對外公佈。

在庭審六天中,殺死女兒的兇手與避而不見的劉鑫在庭上相互推卸責任,誰也無法體會江媽媽是什麼感受。

法律無法制裁劉鑫,但她無法逃避民眾輿論在道義上的審判和討伐。

現在,我們更擔心江媽媽

江歌遇害後,江媽媽在網上瘋狂求助,隨後四赴日本,奔走徵集到450多萬份請願,請求判陳世峰死刑。

但現在看來,江歌媽媽付出的所有努力,都沒有得到她想要的結果。

最後一次庭審結束後,她崩潰地哭喊:“法律不會還我公道!”

退庭後,她也沒有出去,而是留下來失聲痛哭。

法律確實沒有還她想要的公道。

獨自將女兒艱難撫養長大,省吃儉用送她出國。眼看著生活有了光亮,卻又天降橫禍。

女兒慘死海外,苦苦堅持一年的母親,等來的卻是這樣一個判決。

她曾相信,命運反復無常,人生的劇情反轉太快,但還有公道在人心。

她曾固執,兇手該得到應有的懲罰。

可是,江歌案的結果出來了。

眼下最無力的事情莫過於:我們除了說一句保重,竟不能對江歌媽媽說更多。

畢竟,對她來說,死是最簡單的事,而難的是好好活著。

留學生在海外仍是弱勢群體

相似江歌,在海外始終是弱勢群體,遭遇了最大不幸的留學生,還有陳軼婧(在美國為亡母鳴冤的中國姑娘)。

災難就像傾盆大雨,說來就來。

對陳軼婧來說,那場奪走母親生命的車禍,從此也把她拉入深淵。

她為了能重審亡母的案件,發起了白宮請願。

她想看到正義降臨,卻要以“請願”這種方式;甚至,從不對人出示傷口的她,希望借助媒體吸引大家的關注。

大家的好心讓這個曾走投無路的女孩看到了希望。

可如今,請願截止日期已到,不足十萬個。

似乎,她輸了。

傷口、失眠和對父母的思念折磨著她,這個故事沒有發生她想要的轉機。

連簽名都湊不夠,她的公道又能去哪兒討?

昨晚,她對我說:“最近不太好,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寫在最後

江歌的性命被剝奪,卻換來這樣的判決。

悲憤鳴冤的陳軼靜,也請願失敗。

我們不知道海外還有多少個這樣無助的江歌與陳軼靜。

留學生在海外一直是弱勢群體,需要大家給他們更多的關懷。

我們衷心希望她們能得到想要的正義。

無論在何種殘酷的現實下,我們都期盼江歌媽媽和陳軼靜能堅強振作。

畢竟,生者是逝者在世間唯一的牽掛。

後臺回復關鍵字“江歌案”

查看完整的江歌案報導

Ref:

文章事實性報導來自鳳凰網、@鳳凰李淼、梨視頻等。

但他這些狡辯都被檢方用案發地附近的監控等證據揭穿,其大學研究室也找到了與兇器相似的刀殼,證明他當天有預謀殺人的意圖。

陳世峰稱事後掩埋了兇器,警方至今沒找到。

而且,檢方在陳當天帶去的酒瓶上檢測到他的DNA,直指他為了殺人喝酒壯膽。

在證據面前,不論陳世峰如何狡辯,辯方“殺人未遂”的說法都難以成立。

在庭審剛開始時,陳世峰看起來楚楚可憐,說“殺江歌不是故意的、刀不是我的、江歌先刺了我”。

但隨著檢方一步步披露證據,有力地質問,陳世峰自私暴躁的個性暴露無遺。

在庭審中有好幾次,陳世峰被問得無言以對時,就怒而反問法官和檢方。

當殺人罪行在鐵證面前無法否認時,他反駁:“我要是想弄傷她,就直接刺她了,不是嗎?”

當檢方問陳世峰為何江歌沒有退路,他卻把話題轉移到劉鑫身上,反問法庭:“這麼大的漏洞,為什麼沒人去注意?”

當檢方質疑他第一次提及在劉鑫家看到江歌的酒是否屬實,他回答:“不知道,事實就是事實。本來就有這個事實。你問我,我才回答,我不能主動告訴你啊,對吧?”

當檢方問他行兇後為什麼唯獨將衣服晾在家沒有丟掉。他立刻反問:“我的屋子整個被員警包圍了,你覺得我能出去嗎?”

更要命的是——在致命傷口的位置等重要細節上,陳世峰更是多次改口供,原因是:“場面太慘烈,(記憶)可能有出入”。

而這些說辭在檢方面前,無一站得住腳。

陳世峰說劉鑫撒謊,而他自己又有幾句實話呢?

在法庭上,他的態度一變再變,不知道哪一刻才是真實的他。

他聲稱寫了很多道歉信給江媽媽;

啞口無言時,又“怒懟”法官檢方;

在律師引導下,還失聲痛哭向江母道歉:“此生都無法原諒自己”。

他甚至說:“刺江歌時,我全身都在打顫,蹲下時地上全是水,原來是我尿了一褲子。”

始終冷眼旁觀的江歌媽媽說,陳世峰不僅隱藏了兇器,案發後也沒有反省,庭審中還一直狡辯跟演戲。

所以,在最後一次庭審中,陳世峰堅持要下跪向她道歉。

而看慣了他的“表演”的江歌媽媽,在崩潰後,只有一句——不接受!

劉鑫,又到底說了多少謊?

在江歌遇害後的第294天,在江媽媽的百般請求下,劉鑫終於答應見面。

面對江媽媽跟媒體的再三詢問,劉鑫堅稱自己沒鎖門。

但庭審第一天,警方公佈的錄音顯示,劉鑫在當晚報警時親口承認鎖了門,更知道門外就是陳世峰。

可是,現身法庭作證的她把上面說法全部推翻:沒鎖門、沒遞刀、沒聽見外頭的求救。

她一身清白。

而在陳方律師的證言中,劉鑫不僅鎖了門、遞了刀、知道門外是陳世峰,還親手將江歌推出門外。

甚至,在現場發現的刀柄上沒有指紋與血跡,辯方律師在最後一次庭審中指出:可能是劉鑫清理了現場。

但這些,也被認為是陳世峰方為了汙化劉鑫的證人身份,使她的證言不可信不被採納,故意為之。

劉鑫縱有千般不是,但陳世峰拿她當擋箭牌的樣子,真的很難看。

而真相究竟怎樣,我們不得而知,因為本次庭審的證據將永遠不對外公佈。

在庭審六天中,殺死女兒的兇手與避而不見的劉鑫在庭上相互推卸責任,誰也無法體會江媽媽是什麼感受。

法律無法制裁劉鑫,但她無法逃避民眾輿論在道義上的審判和討伐。

現在,我們更擔心江媽媽

江歌遇害後,江媽媽在網上瘋狂求助,隨後四赴日本,奔走徵集到450多萬份請願,請求判陳世峰死刑。

但現在看來,江歌媽媽付出的所有努力,都沒有得到她想要的結果。

最後一次庭審結束後,她崩潰地哭喊:“法律不會還我公道!”

退庭後,她也沒有出去,而是留下來失聲痛哭。

法律確實沒有還她想要的公道。

獨自將女兒艱難撫養長大,省吃儉用送她出國。眼看著生活有了光亮,卻又天降橫禍。

女兒慘死海外,苦苦堅持一年的母親,等來的卻是這樣一個判決。

她曾相信,命運反復無常,人生的劇情反轉太快,但還有公道在人心。

她曾固執,兇手該得到應有的懲罰。

可是,江歌案的結果出來了。

眼下最無力的事情莫過於:我們除了說一句保重,竟不能對江歌媽媽說更多。

畢竟,對她來說,死是最簡單的事,而難的是好好活著。

留學生在海外仍是弱勢群體

相似江歌,在海外始終是弱勢群體,遭遇了最大不幸的留學生,還有陳軼婧(在美國為亡母鳴冤的中國姑娘)。

災難就像傾盆大雨,說來就來。

對陳軼婧來說,那場奪走母親生命的車禍,從此也把她拉入深淵。

她為了能重審亡母的案件,發起了白宮請願。

她想看到正義降臨,卻要以“請願”這種方式;甚至,從不對人出示傷口的她,希望借助媒體吸引大家的關注。

大家的好心讓這個曾走投無路的女孩看到了希望。

可如今,請願截止日期已到,不足十萬個。

似乎,她輸了。

傷口、失眠和對父母的思念折磨著她,這個故事沒有發生她想要的轉機。

連簽名都湊不夠,她的公道又能去哪兒討?

昨晚,她對我說:“最近不太好,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寫在最後

江歌的性命被剝奪,卻換來這樣的判決。

悲憤鳴冤的陳軼靜,也請願失敗。

我們不知道海外還有多少個這樣無助的江歌與陳軼靜。

留學生在海外一直是弱勢群體,需要大家給他們更多的關懷。

我們衷心希望她們能得到想要的正義。

無論在何種殘酷的現實下,我們都期盼江歌媽媽和陳軼靜能堅強振作。

畢竟,生者是逝者在世間唯一的牽掛。

後臺回復關鍵字“江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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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事實性報導來自鳳凰網、@鳳凰李淼、梨視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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