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相親比較挑剔, 二十五歲還沒有嫁出去, 在農村成了地地道道的老姑娘了, 於是, 給我找一個大我十七歲的男人, 因為男人條件好,
相處半年, 我們就結婚了。
老公對我很好, 很體貼, 嫁過來後, 不讓我出來工作, 讓我當全職太太, 每月給我一千五百元, 讓我花掉, 我感到我是幸福的, 我希望有小孩, 可遲遲沒有。
開始, 我覺得自己美的很, 可後來, 我感到了苦惱。
因為, 我和老公的夫妻生活方面, 少的可憐。
後來, 我要出來工作了, 因為在家太寂寞了, 在外工作時候, 可以忘記這些, 看到了晚上我就不行了, 我知道這些很難說出口, 那是你的痛苦不多, 當你有了很強烈的渴望, 你就會不不甘心的。
為這個, 我經常和老公牢騷。
老公還嫌我煩的荒。
“天天這個那個的, 那有不能當飯吃!”
“可我才三十多, 正是需要時候!”
“歲數大了你就知道了, 是錢重要, 不是那個重要, 嫁漢嫁漢, 穿衣吃飯, 不是睡覺吃飯, 閉燈吧, 別說了······”
我真是無奈了, 明明知道這些張不開嘴, 可我大膽說了, 可得到的回應讓我更加難堪。
煩悶的時候, 心裡會生出不少古怪的想法, 在外邊找了野男人吧, 把這裡虧的都找回來,
我也想離婚, 可我還沒那個勇氣。
我該怎麼辦?朋友, 我換做你你能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