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衡水市公安局致全體市民的一封信

衡水市公安局致全體市民的一封信

廣大市民、社會各界朋友: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 城區內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大氣、噪音污染和人身傷害、火災事故對城市居民的影響越來越大。 為防止火災和人員傷亡事故, 切實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大氣和噪音污染, 市政府於2017年12月19日出臺了《關於在全市主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將原來的在全市限制燃放煙花爆竹改為在主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通告》明確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 衡水市主城區(東西南北環路與京衡大街合圍區)、冀州區及其他各縣、市主城區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在禁放區域內, 全年禁止燃放所有品種的煙花爆竹及其替代品如電子禮炮、電子鞭炮等。 ”

為進一步規範全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 維護市政府《通告》的嚴肅性, 在此, 希望廣大市民和各界朋友自覺做到以下三點:

一、從我做起, 從現在做起, 積極回應市政府禁令, 一如既往地支援和配合公安機關的管理, 自覺遵守市政府《通告》, 在全市各主城區內絕不燃放煙花爆竹。

二、主動接受和參與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 使市政府《通告》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形成全社會共用倡議文明的輿論氛圍。

三、積極舉報和制止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對身邊發現的違反《規定》的行為,

要勇於出面勸阻制止, 同時迅速撥打“110”, 向公安機關舉報, 積極配合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非法燃放煙花爆竹不僅造成環境和噪音污染, 而且極易引發火災、人身傷亡等治安災害事故, 給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帶來嚴重危害。 公安機關將進一步加大對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巡檢、查處力度, 對發生在禁放範圍內的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將嚴格依照《規定》、《煙花爆竹管理條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處以500元罰款處罰, 情節嚴重的予以治安拘留, 決不姑息遷就。

真誠地希望通過我們大家的努力, 創造良好的市區燃放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新秩序, 請廣大市民朋友立即行動起來, 告別陋習, 崇尚文明,

警民攜手共同為衡水的藍天、白雲、和諧、文明做貢獻!

此致

敬禮!

衡水市公安局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