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雖然出嫁了, 戶口還是在娘家沒有遷走。 兩年前, 我的娘家開始了拆遷, 一向精明的父親打起了小算盤, 決定趁這個機會來個假離婚多搞兩塊地基來。 先是父親與老媽離了婚, 然後我也與丈夫離了婚, 這樣就成了三戶人家, 可以分到三塊地基。
我如願在娘家分到了基地, 一家人高興極了, 與丈夫離婚只是在法律上辦了手續, 事實上我們仍住在一起, 我們準備不久之後就動工造新房。
但我萬萬沒有想到, 那個口口聲聲說為我著想叫我假離婚的父親, 居然要我拿出六十萬現金買這塊地基, 我和丈夫頓時傻眼了。 這幾年房價瘋漲, 我和丈夫都是打工族, 工資不高, 一直想買房, 結果連首付的錢都湊不齊, 一家三口只能擠在廉價租來的簡陋房裡。
這次好不容易鑽了政策的空子, 順利拿到了地基, 父親卻出爾反爾, 讓我百思不得其解。 父親明明已經有了二塊地基, 賣出一塊用於造房, 錢也綽綽有餘, 幹嘛非要我拿錢出來呢?再說這個地基是我以離婚為代價得到的, 本來就是屬於自己的呀。 我向老媽哭訴求援, 老媽卻說家裡的事情都是父親做主的, 她沒有辦法幫我, 我的心涼了。
我真的不明白父親怎麼這樣鐵石心腸,
我恨父親的冷酷無情, 我怨母親的軟弱可憐, 但我又能怎麼樣?誰能夠告訴我, 又怎麼做才能打動父親?
都說虎毒不食子, 為什麼人在金錢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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