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興義市人民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局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 一社區服刑人員被依法收監執行。
魯屯鎮社區服刑人員念某某, 男, 39歲, 初中文化, 貴州省義龍新區魯屯鎮人。 2016年因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興義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納入社區矯正, 在社區矯正期間因嚴重違規, 根據相關規定義龍新區司法局提請興義市人民法院收監執行原判刑罰, 興義市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對念某某收監執行。 義龍新區司法局在收監執行過程中發現念某某患有愛滋病, 認為看守所和監獄不會收監執行此類人員,
在知悉這一情況後, 興義市人民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局明確告知必須收監執行, 並指導收集收監執行應準備的相關材料, 協調興義市看守所作好接收相關工作。 2017年12月11日, 義龍新區司法局在公安機關配合下對念某某收監執行。
興義市人民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局嚴格依法開展刑事執行監督檢察工作, 監督執行機關必須無條件執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 切實維護法律的權威性, 有效確保刑罰執行的公正性和嚴肅性。
(興義市人民檢察院 馬勇 文家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