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喜歡吃鴨脖子之類的食物, 那你一定知道“絕味鴨脖”。
22日, 湖南長沙絕味食品行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絕味食品”)因“雙十一”期間涉嫌宣傳不雅圖片和發佈不尊重女性廣告, 被長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立案調查!
違反相關法規, 被罰60萬元!
22日, 絕味食品發佈公告稱, 此前子公司發佈的網路廣告內容違反廣告法, 長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責令(絕味食品子公司)停止發佈違法廣告, 罰款人民幣60萬元整。
該局認為, 當事人兩次在不同網路平臺上所發佈的網路廣告圖片媚俗, 文字低俗, 其內容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第(七)項相關禁止性規定。
涉事公司已道歉
對此, 絕味食品表示, 積極配合長沙工商管理部門進行相關情況調查, 接受工商部門對此事作出的處罰決定;重新梳理明確了公司廣告設計和發佈許可權審核制度和流程, 完善相關內部管理制度, 加強對外廣告宣傳審核力度;免去長沙絕味食品行銷有限公司負責人職務, 對行銷公司電商團隊予以通報批評、扣發當季獎金處分。
致 歉 信
尊敬的消費者:
對於我公司長沙絕味食品行銷有限公司“雙11”銷售廣告文案內容造成的不良影響我們深表歉意。
1、積極配合長沙工商管理部門進行相關情況調查, 誠懇接受工商部門對此事作出的處罰決定。
2、免去長沙絕味食品行銷有限公司負責人職務, 對行銷公司電商團隊予以通報批評、扣發當季獎金處分。
3、為了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公司全員進行深刻的檢討與反思。 重新制定了公司對外廣告宣傳管理辦法, 嚴格明確公司廣告設計和發佈許可權審核制度及流程, 責任到人並明確追責制度。
4、組織公司管理層、行銷部門全體員工, 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廣告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學習,
公司一直以來注重公眾形象、遵紀守法、規範發展。 我們將汲取本次事件的深刻教訓。 也願意接受媒體和公眾的監督指導。 同時感謝廣大消費者的支持和關注!
絕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2日
事件回顧:“絕味”曾連續發佈低俗圖文
2017年“雙11”前夕, 絕味鴨脖在其天貓旗艦店上推出的一張預熱海報引起熱議。
海報上的一名女子著短褲, 躺在床上帶鐐銬。 該圖片還配發文字稱:鮮嫩多汁, 想要嗎?
當時立刻有很多網友表示, 此舉為帶有誘導性的宣傳方式, 畫面和措辭屬於低俗的“開黃腔”, 並在消費女性。
@年少輕狂:就不能正經做廣告嗎?消費女性也算創意?
@yeeee:剛剛吃過絕味鴨脖的人表示十分反胃!
@小女孩:惡俗!辣眼睛!這是公然“開黃腔”嗎?
但時隔一日, 絕味鴨脖官方微信再次推送低俗的廣告文章:以大衛雕像隱私處打上馬賽克為背景的圖片, 並配發了以夫妻、情侶口氣暗示性行為的文字。
據微信頁面顯示, 11月3日、8月8日發佈的內容因“涉及低俗、性暗示或色情資訊”被刪除。
低俗行銷難以根除?
商家打擦邊球,待加強監管
據人民網、北京商報等媒體報導,北京商業經濟學會常務副會長賴陽認為,低俗行銷雖然可以博人眼球,但不一定會使銷量增加,反而還會使品牌的客戶流失。
若明確違反了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相關部門可以按規定執法。但如果是打擦邊球的行銷方案,則需要相關部門進行商定,給執法增加了難度。
據新《廣告法》第九條規定:廣告不得有“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的內容;第五十七條則規定,有發佈“淫穢、色情”等禁止情形廣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佈廣告,對廣告主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同時,對廣告經營者、廣告發佈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廣告費用,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
還有業內人士指出,絕味鴨脖多次運用低俗行銷,問題在於相關法律、行業標準執行不嚴,商家多次打擦邊球的行為也沒有被及時制止,使得商家屢犯不改。面對這種行銷方式,相關部門確定後應積極介入。
已構成侮辱婦女人格
湖南綱維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桂梅表示,根據我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絕味鴨脖”通過天貓旗艦店發佈的廣告內容及之後在其官方微信公眾號上推出的廣告,已然構成對婦女人格尊嚴的侮辱及侵害。
網友評論:行銷應該有底線
@美美的小夥子:罰的好,拿這種低俗的東西打廣告、博人眼球真的是很噁心了!
@用戶56:低級趣味,抵制!
@Sio:為有關部門鼓掌!此舉可以起到警示作用!
@wilc:可以考慮建立累計懲罰措施!
@雲起:行銷應該有下限!
@呆毛桃:有些惡性競爭,把市場弄得亂七八糟的,什麼噱頭都拿出來作為所謂的創意,該罰~
低俗行銷難以根除?
商家打擦邊球,待加強監管
據人民網、北京商報等媒體報導,北京商業經濟學會常務副會長賴陽認為,低俗行銷雖然可以博人眼球,但不一定會使銷量增加,反而還會使品牌的客戶流失。
若明確違反了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相關部門可以按規定執法。但如果是打擦邊球的行銷方案,則需要相關部門進行商定,給執法增加了難度。
據新《廣告法》第九條規定:廣告不得有“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的內容;第五十七條則規定,有發佈“淫穢、色情”等禁止情形廣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佈廣告,對廣告主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同時,對廣告經營者、廣告發佈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廣告費用,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
還有業內人士指出,絕味鴨脖多次運用低俗行銷,問題在於相關法律、行業標準執行不嚴,商家多次打擦邊球的行為也沒有被及時制止,使得商家屢犯不改。面對這種行銷方式,相關部門確定後應積極介入。
已構成侮辱婦女人格
湖南綱維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桂梅表示,根據我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絕味鴨脖”通過天貓旗艦店發佈的廣告內容及之後在其官方微信公眾號上推出的廣告,已然構成對婦女人格尊嚴的侮辱及侵害。
網友評論:行銷應該有底線
@美美的小夥子:罰的好,拿這種低俗的東西打廣告、博人眼球真的是很噁心了!
@用戶56:低級趣味,抵制!
@Sio:為有關部門鼓掌!此舉可以起到警示作用!
@wilc:可以考慮建立累計懲罰措施!
@雲起:行銷應該有下限!
@呆毛桃:有些惡性競爭,把市場弄得亂七八糟的,什麼噱頭都拿出來作為所謂的創意,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