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新聞用戶端12月24日訊2017年12月23日, 煙臺高速交警支隊海陽大隊民警在海陽西收費站執勤時, 對一輛小型越野車例行檢查, 檢查中,
駕駛員劉某沒有攜帶機動車駕駛證, 在接受詢問時, 也無法提供自己的身份證號碼, 只是堅稱自己有證, 只是忘記帶了。 劉某說自己是在部隊學的駕駛證, 2004年退伍後到交警隊換成了地方駕駛證, 期間還去審證, 駕駛證絕對沒有問題。 經過進步查詢, 公安網上並沒有劉某的駕駛證資訊。
經過細緻詢問, 民警發現劉某轉業後換證這一過程存在疑點, 經過細緻詢問, 劉某交代, 當時換證是在交警隊門口給了一個聲稱能代辦的人1000元錢, 自己沒有親自去辦理。 然後代辦人給了自己一本駕駛證, 一直用到現在, 自己也不知道真假。
最後, 劉某因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 被處以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一千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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