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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為了一個棄嬰一生未嫁,受盡冤屈,多年後棄女讓她雙喜臨門

林彩珍十八就出來打工了, 原因是父母早逝, 自己在嬸子家裡, 受盡了屈辱, 初中畢業就回家幹活了, 出來打工也是為了逃離,

更是為了見識精彩的世界, 開始是在飯店當服務員, 後來又到工廠流水線當工人, 一晃兒就是四年, 自己也攢了不少錢, 儘管自己對叔嬸有意見, 但每個月還是給他們匯八百到一千元, 怎麼說也對自己有養育之恩, 恩是恩怨是怨。

有了錢, 林彩珍也買衣服給自己, 這天下班, 就去夜市買了件衣服, 還買了點零食, 自己沒有吃零食的習慣, 可自己在寢室有時候吃了別人的, 自己不買就說不過去了。

可在回來的路上聽見路邊有小孩哭, 林彩珍走過去一看, 在個紙殼箱內有個女嬰, 也就兩三個月大的樣子, 可四周沒人, 到有一隻野狗在逗留, 林彩珍不忍離去, 自己要走這孩子就沒命了, 想了一下, 就把孩子抱回宿舍。

第二天, 林彩珍和宿友抱了孩子去派出所,

員警說, 你先給養一段, 等我們找到了人就通知你。 員警到是負責, 還給買了奶粉和奶瓶什麼的, 林彩珍只好抱回宿舍, 自己上班, 就讓上夜班的大媽給照看。

可這一照看就是一個月, 員警也沒有資訊, 而這時候, 林彩珍已經和孩子有了感情, 別人抱都哭, 自己一抱, 瞬間停止哭泣, 林彩珍給孩子起名叫小簡, 就是撿來的意思。

一晃兒, 小簡兩歲了, 因為林彩珍年齡也大了, 要找婆家, 可有小簡就成了難題, 於是, 小簡就帶了孩子回到了村子, 想讓叔嬸給養著, 叔嬸不幹, 而且傳出風言風語來, 說林彩珍在外邊跟人家搞出了孩子, 被人給甩了, 只能自己帶著孩子。

流言沒有腿, 可走的最快, 一下就傳開了。

這樣, 林彩珍想訂婚都難了, 可自己已經二十五了, 二十六這年, 終於有要和自己處物件的, 是鄰村的一個大齡青年, 他跟林彩珍相看後提出一個噁心的要求, 要林彩珍和他試睡一個月, 如果感覺可以, 就可以相處, 林彩珍聽罷, 憤然離開 , 這太侮辱人了, 有了這次,

林彩珍再也不想找男人了, 她要把小簡撫養成人。

於是, 林彩珍不懼流言在村子裡住下來, 她養了十幾頭豬, 孤兒寡母, 要多不容易有多不容易, 村裡地痞流氓總想打她主意, 她每晚睡覺都把一把殺豬刀別在枕頭下, 但還是沒逃過黑手, 她去村裡要低保補助, 被村長給按倒在地上, 要不是有人來, 她一生的清白就毀在村長手裡。

長大的小簡總找爸爸, 在一個寂靜的夜裡, 林彩珍告訴了小簡她的身世。 這夜, 母女兩個人緊緊抱在一起, 哭成了淚人, 這年小簡十四歲了, 從此, 這還子變了個人似地, 非常懂事, 刻苦學習, 十年後, 她上了大學, 參加了工作, 並從普通的銷售人員, 做到了總監。

小簡買了樓後, 就回村把林彩珍接到城裡享福,

來接母親的這天, 小簡和男友開著豪車, 在村裡轉了一圈, 似乎是在跟那些欺負過母親的, 鄙視過母親的在示威, 我們就是要比你們強。

在城裡住了一年, 林彩珍已經完全適應了城裡的生活, 這天, 女兒要雙方家長在一起吃飯, 到飯桌似乎才發現, 姑爺那方就和他父親兩, 這邊林彩珍和小簡。

席間, 親家說話了, “親家母, 你要不介意, 我們就成一家吧, 孩子結婚, 我們也結婚, 我老伴去世已經六年了, 我就一個人, 我比你大三歲, 小簡給我介紹時候, 我就心動了!”

林彩珍臉一下紅了, 原來是女兒小簡在撮合這事兒, 這當然是兩全其美的事兒, 抬眼看親家很帥氣, 這樣兩家就合一家了, 於是, 紅過臉之後, 就點頭說, 就聽父母安排吧!

回到家裡,女兒小簡問林彩珍,“媽,我提前沒給你商量,這半生你都在為我的幸福操勞,你也該有你自己的幸福了,你覺得這樣可以嗎?”

可以!林彩珍說著眼淚劈裡啪啦地下來,就象當年告訴小簡身世那回。老天不薄我,幸福來的太突然了。

(完)

(原創作品,謝絕抄襲)

回到家裡,女兒小簡問林彩珍,“媽,我提前沒給你商量,這半生你都在為我的幸福操勞,你也該有你自己的幸福了,你覺得這樣可以嗎?”

可以!林彩珍說著眼淚劈裡啪啦地下來,就象當年告訴小簡身世那回。老天不薄我,幸福來的太突然了。

(完)

(原創作品,謝絕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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